短视频“摆拍”要守牢法律底线
短视频“摆拍”要守牢法律底线
近年来,短视频凭借其快节奏、碎片化、短小精悍等优势,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信息载体。然而,为了获取用户关注,一些视频发布者不惜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利用虚假人设、场景、情节、道具进行"摆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文将探讨短视频"摆拍"的法律边界及其治理难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近年来,短视频凭借快节奏、碎片化、短小精悍等优势,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信息载体。为了获取用户关注,许多视频发布者会在人物设计、内容创作、配音配乐等方面下功夫,视频内容通常都是精心策划后再进行拍摄,有的还配有专门的拍摄脚本,当中不乏虚构或演绎的情节。但从近年相关案例来看,一些博主为了"博眼球""赚流量",不惜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利用虚假人设、场景、情节、道具进行"摆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国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网络用户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包括不得制作、传播虚假信息等。短视频虽然往往是供消遣娱乐的一种方式,但娱乐也必须遵守一定的道德和法律标准,如果冲击公序良俗,甚至违规违法,那必将付出相应的代价。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信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的信息。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提出了13条具体治理措施,要求"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发布时在显著位置展示;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
在审视短视频"摆拍"的边界时,我们通常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视频内容是否对虚构部分进行了清晰说明或显著标记,以确保用户知情权;视频制作者是否故意模糊了"摆拍视频"与"真实记录"的界限,从而误导公众认知;视频内容是否有悖公序良俗,是否扰乱了公共秩序,威胁了公共安全,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是否妨碍了社会管理等。如果存在上述情况,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情节,如宣扬暴力、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还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民法、行政法的有关规定,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类情况之所以较为多发,治理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违法成本低。近年来,国家出台、发布、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准则,对包括短视频在内的新媒体加强监管。但相关规定的系统性还不强,规定的监管职责存在缺漏或重叠,审核标准弹性相对较大。从实践来看,大多数案件以行政处罚、约谈整改、批评教育为主。与流量变现带来的高额利润相比,造假者所付出的违法成本比较低、威慑力较为不足。
二是平台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短视频平台有责任审核并过滤违法和不良信息,但短视频制作周期短、生产数量大,受制于技术滞后及人工缺口,不少短视频平台面对海量内容,在审核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化,在对虚假内容和网络谣言的初步筛查和预防方面,平台做得还不够。
提升监管效能。一方面,进一步整合现有的法律法规,确保其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并及时出台配套的细则、司法解释等,对虚假内容的定义进行清晰界定,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操作性,既有效管控负面内容,也对短视频这个新生行业给予一定的包容心和发展空间。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监管机构和制度体系完善,统筹短视频治理的各种资源,厘清权责界限,探索网络空间治理机构和规范制度的有效形式。在行政处罚、约谈整改等常规治理手段的基础上,加强对短视频行业的综合监管能力,加大对传播错误观念、刻意制造争议、煽动公众情绪等"摆拍"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另一方面,鼓励行业协会履行协同监管职能,探索建立和完善覆盖创作、发布、传播、监管等全过程的短视频行业标准。同时,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培训,针对短视频平台存在的违法问题采取积极举措,督促其规范落实到位,提升创作者的法律素养,增强创作者的守法意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构建便捷高效的举报机制,确保用户能够快速、方便地举报虚假信息。例如,可以在平台上设置显著的举报按钮,简化举报流程、提高举报效率,鼓励用户积极参与平台治理。构建短视频平台账号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从信用评价的层面对账号内容的真实性作出评判和分级。同时通过公益渠道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众法律素养,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帮助网民提升对短视频的辨别力,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