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了账号又后悔,玩家以未过“冷静期”注销账号起诉“米哈游”
删了账号又后悔,玩家以未过“冷静期”注销账号起诉“米哈游”
一位玩家因在游戏中未获得心仪角色而注销账号,但在4小时后又后悔了。当他试图恢复账号时,却被告知账号已被彻底注销。于是,这位玩家将游戏公司米哈游告上法庭,要求恢复账号并赔偿虚拟财产损失。这场因冲动注销账号引发的纠纷,最终法院会如何判决?
2022年冬季的一天上午10时左右,游戏《原神》玩家小林(化名)因为在游戏中未能如愿获得某个游戏角色,一气之下在App内提交了注销账号的申请。此前,小林已经使用这个账号近2年,并在该账号中进行过多次充值。
按照App页面的提示,小林依次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充值记录等材料。页面提示显示,米哈游将在3日内处理注销申请。期间如果重新登录该账号,则注销申请将被自动撤销。
然而,就在提交申请4个小时后,小林就后悔了。当日14点50分,小林登录账号时发现,自己的游戏账号已经被注销。他立即联系了米哈游客服,客服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可能是系统问题所致,并承诺将帮助解决问题。但后续沟通中,客服确认账号已被注销,且无法恢复或迁移数据。
争议焦点:快速注销是否违反行业惯例?
对此结果,小林完全无法接受。2023年,他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米哈游恢复其在《原神》游戏中的原账号,并赔偿包括数十万颗“原石”、数千颗“脆弱树脂”等虚拟财产损失。
小林指出,目前绝大多数游戏公司在关于用户自行注销账号的规定中,均已明确用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撤回注销申请。在游戏行业,为注销游戏账号设置一定的“冷静期”,已是行业惯例。此类规则的出现,是为了防止用户因冲动决策造成损失。
小林认为,在“冷静期”已成为行业通用做法的情况下,米哈游在未与小林进行任何确认的前提下,在约4个小时内完成了对小林游戏账号不可逆转的注销操作,这一行为不符合通常的行业习惯,也未尽到游戏运营商应尽的注意义务。
此外,小林指出,在米哈游公布在其公司官网中的《服务协议》中,有文字说明:“我们将在3日内处理您的注销申请,期间若重新登录该通行证账号,则注销申请将被自动撤销。”小林认为,该规则实质就是“冷静期”规则。在米哈游已经公布了注销规则的前提下,其并没有按照规则赋予小林在“冷静期”内单方撤销注销行为的权利,反而在短时间内注销了小林的账号,导致小林遭受损失,该行为存在过错。
对于小林的观点,米哈游表示完全不能认同。米哈游认为,该公司已经在《服务协议》等文件中,对注销游戏账号的风险给予了充分的提示。在注销过程中,无论小林选择“人工注销”还是“自助注销”,在相关页面上,米哈游均有相应的风险说明。
此外,米哈游公司在有关期限的相应提示中,完全不存在歧义。从任何解释的角度而言,米哈游的表述,都是对“工作期限”的承诺,而不是承诺了所谓的“冷静期”。即使从业内横向对比来看,所有设置了注销账号“冷静期”的游戏,都会非常明确地表述该期间为“冷静期”。
在注销游戏账号的过程中,小林对注销账号的材料,提供的极为详实充分,对于注销账号的意愿,表达的极为明确。米哈游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限之内,尽可能快地处理了相应注销申请,上述做法完全合理合法。
法院判决:无强制性规定要求设置冷静期
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小林在提交注销申请后,是否享有72小时的“冷静期”,米哈游在72小时内完成注销流程是否违反了服务协议等。
上海法院指出,小林将米哈游在自助注销渠道中曾提及的“米哈游将在3日内处理注销申请,期间若重新登录该通行证账号,注销申请将自动注销”这一规则,视为“冷静期”规则。
但根据通常的文义解释,该表述系指米哈游需在3日内处理完毕用户的注销申请,而非指米哈游必须在3日后方可开展用户注销申请,后者的表述才可能产生“冷静期”的法律效果。
此外,小林认为,在注销游戏账号过程中设置“冷静期”已是行业惯例,但实际上,法院指出,目前尚无充足证据证明,为注销游戏账号设置“冷静期”已成为行业惯例。
即使如小林所述,设置“冷静期”已成为行业惯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中的一般条款亦不包含“行业惯例”。在无相关强制性法规要求在注销流程中设置“冷静期”的情况下,米哈游在人工注销过程中未赋予客户“冷静期”不违反相关规定。
综合证据资料,上海法院认为,米哈游在充分告知小林账号注销风险的情况下,根据小林提交的注销申请,及时审核处理完成注销流程,符合双方的合同约定,不存在违约行为。小林要求米哈游迁移账号数据,赔偿其虚拟财产损失等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