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校车资格驾驶校车扣几分
未取得校车资格驾驶校车扣几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款规定: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一次记9分。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校车与其他的车子性质不一样,如果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证就去开校车,是非常危险的,会被进行相应的处罚。
开校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想要开校车的话,除了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以外,还需要拥有至少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驾驶校车的人员年龄也应该满足20岁到60岁。
因为校车的性质不同,所以需要满足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没有超载、超速或酒后驾驶等等行为。还要在最近三个连续评分周期,驾驶人没有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满分记录,更不能够有酒驾醉驾记录以及酗酒、吸毒记录和犯罪记录。
当然在驾驶校车的时候还需要驾驶员的身体健康,没有精神病、癫痫病、传染病以及危害行车安全的疾病。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将被记9分,并处罚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