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交警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首府交警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乌鲁木齐市公安交警支队各大队以春季新学年开学为契机,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学生们送上一份交通安全知识“大餐”。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乌鲁木齐市公安交警支队各大队以春季新学年开学为契机,从抓基础防范、文明交通宣教等方面入手,走进辖区中小学讲好“开学第一课”,为学生们送上一份交通安全知识“大餐”,让交通安全意识牢固于心、牢记于脑,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学之际,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民警前往辖区42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民警结合路面实际情况,向同学们讲解了“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知识,同时讲解了平常路面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应遵循的交通法规和避险要则等。民警生动且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了随意横穿马路、过马路时追逐打闹、乘坐电动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的危害性。同时,民警还为同学们播放了交通安全宣传片,倡导学生把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共同打造校园周边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月17日是全市中小学生开学第一天,为进一步深化“知危险,会避险”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磨沟区大队走进辖区59小,组织开展开学季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上一堂交通安全课、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讲、看一部交通安全宣传片等形式,提高师生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理念。
当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区大队西北路中队进入辖区第41中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情景模拟、现场演练、体验交警执法活动等实践教育活动,向中小学生讲授交通安全防护技能,培养少年儿童良好的出行习惯。民警还结合不同年龄少年儿童出行习惯、生理发育及心理认知特点,广泛宣传机动车视觉盲区、车辆制动距离、客运车辆安全带使用、交通安全风险预判等知识,预防和减少涉少年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
2月17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新市区)大队安宁渠中队在辖区109中学开展了以“交通安全进校园、护航美好新学期”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结合初中生行为特点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实际,通过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学生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向同学们重点讲解了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危害,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告诫同学们不满16周岁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同时,提醒同学们在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要规范使用安全头盔,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开学了,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走进乌市第48小学,给孩子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开学第一课”,为新学期交通安全教育注入新活力,全面护航师生平安上学路。活动中,民警通过PPT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结合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给孩子们详细讲解了安全过马路、安全乘坐车辆、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广大学生在上下学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不乘坐农用车、无牌无证等车辆,安全有序乘坐公共汽车。同时,民警在现场通过有奖竞答的方式与同学们深入互动,为学生们送上学习用品、小黄帽等活动奖品,用寓教于乐的方式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感染力,进一步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强化校园交通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真正体会到交通安全知识的重要性。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区大队友好路中队民警来到辖区第三小学,为小朋友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活动中,民警根据孩子们的年龄特点,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如何辨别红绿灯,如何正确、安全出行及乘车基础知识。同时鼓励孩子们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做好家长的交通安全监督员,拒绝交通违法行为,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
为认真做好秋季开学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区大队长江路中队民警来到辖区第42小学,向学生开展了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春季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宣讲活动。活动中,民警结合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向学生们详细地讲解了交通法规、交通信号识别以及行人、非机动车安全常识等知识。把交通安全知识编成谚语,让学生们印象更加深刻,学会在日常生活中保护自己。
本文原文来自新疆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