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3+自动驾驶系统技术要求详解「GB/T 44721-2024」
L3+自动驾驶系统技术要求详解「GB/T 44721-2024」
GB/T 44721-2024《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已正式发布,该标准规定了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ADS)的总体要求、动态驾驶任务执行、动态驾驶任务后援、人机交互等内容。本文将详细解读该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并与联合国自动驾驶法规R157进行对比分析。
核心技术要求
国标GB/T 44721-2024针对ADS的接管、干预、激活、退出等内容,参考借鉴了UN R157的核心指标,如要求ADS在监测到驾驶员离开驾驶位超过1s或安全带打开时发出介入请求,在接管要求发出10s后执行最小风险策略MRM,执行MRM时开启危险警告灯等。
主要技术要点
1. 设计运行条件(ODC)
ADS应具备明确的设计运行条件(ODC),且只能在ODC下被激活。ODC指ADS设计时确定的适用于其功能运行的各类条件的总称,包括设计运行范围(ODD)、车辆状态、驾乘人员状态及其他必要条件。ODD指外部环境条件,如道路、交通、天气、光照等。
2. 目标和事件探测响应(OEDR)
ADS应具备足够的目标和事件探测响应(OEDR)能力,支持其安全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DDT),并持续对自身状态进行监测。探测目标如车道特征、交通标志、其它车辆及速度、行人、天气、位置等。DDT指车辆横/纵向运动控制、驾驶决策、照明及信号装置控制等。
3. 信息交互
ADS在激活状态下,应与其他道路使用者进行有效的信息交互。信息交互方式如转向信号灯、制动灯等。车辆外部灯具素有“法无允许即禁止”的大原则,在灯光系列法规修订初期曾提出了ADS交互灯,但最终发布稿删除了该要求,企业在L3信息交互方案设计的时候务必注意。
4. 安全驾驶行为
ADS在激活状态下,应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DDT),不应造成不合理的安全风险如碰撞等,应符合道路交通规定,应符合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合理预期。ADS的驾驶行为应属于人类驾驶员的常见驾驶行为,要遵守道交法的各项规定,如禁止实线变道、发生事故时靠边停车等。ADS检测到车辆发生碰撞后,应使车辆静止,避免二次事故。
5. 人工驾驶恢复
ADS在激活状态下,对于支持驾驶员恢复人工驾驶所需的装置或系统,应确认该装置或系统是否处于适合人工驾驶的运行状态。ADS激活时,如除霜除雾装置、雨刮、照明装置等未正常开启,可能影响驾驶员对车辆的接管,若相关装置处于不适当的运行状态,ADS应执行合理的控制策略。
6. 交通效率
ADS在激活状态下,不应扰乱正常的交通流而导致整体通行效率下降。如,不应设计过于保守的变道策略、无故低速行驶等。
7. 功能安全
ADS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对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等进行充分考虑,并贯穿整个车辆的生命周期过程(开发、生产、运行、服务、报废),以避免因ADS故障、预期功能不足导致的对用户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的风险。
8. 数据记录
装备ADS的车辆应装备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
9. 激活和退出机制
ADS应配备供用户激活和退出ADS的专用操纵方式,至少有1种退出ADS的操纵方式对用户保持可见,应至少通过光学信号持续向用户提示ADS处于激活状态。如,在方向盘上设计专用ADS按钮及指示灯。
总结
GB/T 44721-2024标准的发布,为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该标准在参考联合国自动驾驶法规R157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更加全面和具体的技术要求,对于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