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母亲河”!长江(南京-镇江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成立
共同守护“母亲河”!长江(南京-镇江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成立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镇江分局,镇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京口分局,镇江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共同举办“跨域共治 同护长江”主题共建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并成立长江(南京-镇江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
流域性是江河湖泊最根本、最鲜明的特性,长江生态保护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仅靠一个部门、一个地区“单打独斗”难以取得良好效果。为推进长江流域跨区域综合治理,共同筑牢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镇江分局,镇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京口分局,镇江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共同举办“跨域共治 同护长江”主题共建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并成立长江(南京-镇江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
大家首先乘船来到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增殖放流,本次活动共放流江鮰鱼苗千余尾,尾均重100克以上。通过增殖放流,改善长江生物的种群结构、维护生物多样性,从而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
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镇江区域),为长江豚类的重要栖息地之一。该保护区位于长江镇江段和畅洲北汊。和畅洲为长江镇江段的一块沙洲,位于镇江市区与大港之间,将长江分隔为南北二汊,南汊为主航道,北汊为保护区所在地。保护区成立于2003年,总面积57.3平方千米,核心区面积32.8平方千米。数据显示,保护区内分布有浮游植物121种,浮游动物52种,底栖动物50种,鱼类56种,湿地植物207种。
7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长江(南京-镇江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加强流域协同共治的实施意见》,成立长江生态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共同构建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协同机制,携手织密长江生态保护网。
《意见》指出,联盟单位将建立办案资源共享和调查取证协作机制,实现鉴定检测机构信息、生态环境专家库信息、专业调查取证设备等办案资源的共享;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对跨流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加强工作联系,就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会商;建立常态联络交流和协同普法宣传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同营造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从2024年4月1日开始,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由京口区检察院集中管辖。这既对京口区检察院长江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该院持续擦亮“江河益+”工作品牌,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提供了重要契机。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与京口区检察院分别系集中管辖长江流域南京段和长江流域镇江段刑事案件的基层检察院,且江苏省现有的两个省级豚类保护区均在其辖区水域,本次跨区域会签,是七家单位跨域共治、能动守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南京、镇江两地检察和公安机关结成长江保护联盟能实现教学相长、互帮互助,凝聚更强的长江保护合力,更好地办理此类案件,打击犯罪,希望今后能在长江镇江段看到更多的江豚宝宝在江上翻腾嬉戏……”
“这次跨域活动很有意义、很有价值,充分体现了两地‘同饮一江水,共护长江美’的责任与担当。衷心希望两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能够进一步立足职能、团结协作,为长江母亲河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让江水更清,让更多的人能偶遇江豚……”
随后的座谈交流过程中,与会嘉宾围绕长江保护跨区域协作等方面畅所欲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南京、镇江两地联盟成员单位代表也分别发言,就进一步加强协作、共护长江交流思路、共商良策。
活动期间,与会嘉宾还观看了反映京口区检察院长江保护工作情况的 “江河益+”检察文化品牌宣传片,并参观了该院“江河益+”数字检察中心。
本次活动标志着镇江南京两地执法司法机关打破地域壁垒、深化协同共治进入一个崭新阶段,将切实提升长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履职质效,为持续加强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