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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交个税时原值怎么确认?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交个税时原值怎么确认?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5scpa.com/knowledge/46264.html

在合伙企业份额转让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原值确认是一个关键问题。本文将详细解析股权原值的确认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税务问题。

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时,个人所得税的原值确认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中关于股权原值确认的相关条款。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股权原值的确认方法

  1. 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
  • 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1. 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
  • 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1. 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
  • 具备特定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1.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 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1. 其他情形
  • 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特殊情况下的股权原值确认

  1. 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 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1. 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
  •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1. 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
  • 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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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华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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