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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详解:如何合理规划个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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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详解:如何合理规划个税缴纳

引用
搜狐
1.
https://www.sohu.com/a/835237384_121929656

年终奖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是职场人关注的焦点。根据财税〔2018〕164号规定,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时,以年终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一年只能享受一次,本政策执行截止2021年12月31日。

政策分析

一次性年终奖与工资的不同,主要是工资与一次性年终奖适用税率的逻辑不同,从而导致同样的金额,因适用税率不同而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适合每月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否则,纳税人的一次性年终奖与工资合并计算更为合适;具体判断,应该是月工资超过10000元的纳税人;月扣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在9500元左右,高一点的会超过10000元;这个工资段的纳税人年终奖36000元,无论是以工资加一次性年终奖(12万+3.6万)或仅以工资薪金形式(每月1.3万)发放,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会相差很大,适用的税率主要为3%;当然也会有差异,按工资+年终奖发放,可以保证税率不会超过3%;但仅以工资薪金发放,因扣除金额的不同,部分纳税人有可能会适用的10%的税率,从而产生差异。

单独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年底到期,对于2021年没有享受过一次性年终奖的员工,主要是月薪15000元以上的员工,或者2021年工资收入在15万元以上新入职的员工,如果将剩下的10-11月份的工资(11-12月份发放),部分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虽然公司支付的工资费用相同,但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会降低,可以起到奖励员工的目的。

数据测算

1、假设条件:

(1)社保基数按10000元,应扣社保1050元;公积金7%,扣700元;补充公积金5%,扣500元;合计每月扣2250元,年扣除27000元。

(2)专项附加扣除每个人不一样,成家的有子女教育、后续教育、赡养老人、租房或贷款利息扣除,没成家的有后续教育、租房或贷款利息扣除;赡养老人多子女家庭扣1000元,独生子女扣2000元;测算时统一按每月2000元扣除,年扣除24000元。

2、测算结果

3、测算效果分析

(1)工资与年终奖的差别分析

① 工资低于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没有抵扣完的,不能结转,也不能用于抵扣年终奖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 年终奖没有免征额,没有扣除项目,单独计算年终奖个税的,只要发放年终奖,就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 因此,如果工资低,无法抵扣完可扣除项目的,且年终奖金额不大的,建议将年终奖合并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如某员工每月工资6000元,年工资收入72000元,公司给2万元年终奖;如果分开计算,72000元工资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尚有39000元可抵扣金额没有抵扣完;发放的2万元年终奖,需要缴纳20000*3%-210=600元个人所得税;如果合并计算纳税,72000+20000=92000元,没有超过可抵扣金额111000元,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适用员工类别分析

① 2021年没有享受过一次性年终奖,月薪1.5万元以上的在职员工;

② 2021年没有享受过一次性年终奖,月薪1.5万元以上即将离职的员工;

③ 2021年工资收入在15万元以上新入职的员工。

(3)不同工资金额的拆分效果分析

① 在本例测算的假设中,纳税临界点为年工资收入111000元(月工资9250元),也即允许扣除的“免征额+社保+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员工工资≤免征额+社保+专项附加扣除=111000元(每月工资9250元),不应发放年终奖,应全部按工资薪金发放;既使有年终奖也不应单独计算纳税,应合并到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则工资+年终奖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工资免税,年终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这个工资段的员工,如果有年终奖,应反向操作,将年终奖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② 免征额+社保+专项附加扣除≤员工工资≤免征额+社保+专项附加扣除+36000=147000元(每月工资12250元),只要年终奖≤36000元,按工资发放还是年终奖发放,税率均为3%,没有差异。

③ 员工工资>免征额+社保+专项附加扣除+36000=147000元(每月工资12250元),从工资中拆分出36000元以内的年终奖,可以产生节税效果;随着员工工资金额增大,工资适用税率逐渐提高,在边际税率之外,只要年终奖适用的税率低于工资薪金适用的税率,拆分出年终奖,就可以产生节税效果;税率差越大,年终奖基数越大,节税效果越好。

④ 结论:将部分工资按年终奖发放,适用2021年没有享受过年终奖政策,且年工资金额大于14.7万元的员工,特别是月薪1.8万元以上的员工。

4、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1)应注意时效性

由于一次性年终奖单独计算的政策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如果2021年没有享受过这个政策的,建议在剩下的月份将部分工资转为年终奖的方式发放。

由于发放时间在工资所属期的次月,因此,如果要调整的话,应该调整10-11月份的工资,12月份的工资在2022年1月份发放,第一个月的税率低,且2022年年终奖需要合并到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没有节税效果,不作调整;

(2)应注意边际税率现象

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是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比如甲的年终奖3.6万元,适用税率3%,应交个人所得税=3.6万*3%=1080元,实际到手的年终奖=36000-1080=34920元;

乙的年终奖3.7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3.6万*10%-210=3490元,实际到手的年终奖=37000-3490=33510元;

甲的年终奖比乙少1000元,但到手的税后年终奖比乙高1410元;

经测算,38567元的年终奖,应交个人所得税=38567*10%-210=3647元,税后的年终奖=38567-3647=34920元,与36000元年终奖的税后金额相同,多发放的2567元年终奖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交给国家了。

同样的,年终奖143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143000*10%-210=14090元,税后年终奖=143000-14090=128910元;

年终奖159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159000*20%-1410=30390元,税后年终奖=159000-30390=128610元。

143000元的年终奖,税后到手的金额大于159000元的年终奖,多发放的16000元年终奖,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交给国家了。

所以,企业在计算年终奖时,应尽可能避开边际税率。

(3)应注意合理性

理论上在边际税率以内,年终奖越高节税效果越好;考虑到1-10月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10-11月份调整工资后的当月收入低于费用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合计金额9250元,则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为负数(实际发放时间为11-12月),会出现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退税情况,有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虽然合法且没有涉税风险,但被税务机关关注不是好事,要解释也很不方便;因此设定10-11月的工资(实际发放时间为11-12月)为9500元(具体根据工资段及扣除金额大小进行测算),略高于当月可扣除金额;如果个人扣除金额高于9500元(每个人的扣除金额可以查看工资表),10-11月设定的工资应高于这个金额,不至于纳税申报时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以零申报)。

(4)注意适用对象

① 本次测算,仅针对只有工资薪金或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的员工;对于有其他综合收入的员工,需要考虑员工综合收入的实际情况另行测算。

② 另外,企业要辞退的员工,考虑到企业经营困难,一般很少有补偿;对于离职前一个半月的工资,企业可以按辞退补偿的形式发放;根据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被劝退的员工,多少也是一种安慰。

③ 对于近期要离职的员工,虽然还没到年底,一般情况下下一份工作,在2021年不可能发放年终奖,如果该员工2021年没有享受过一次性年终奖政策,且2021年工资收入超过15万元的,也可以将离职前的一个半月工资按年终奖形式发放;员工虽然离职了,但好聚好散,说不定啥时候还需要员工回企业处理业务呢。

(5)注意适用条件

在实际执行安排时,需要根据每个员工2021年是否享受过一次性年终奖政策、享受过的年终奖金额是否小于本次测算的年终奖金额、税前工资、社保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对于2021年享受过一次性年终奖政策,但金额小于本次测算的金额时,可以考虑在汇算清缴时,将上一次享受的金额合并到综合所得进行纳税申报,本次测算的金额按一次性年终奖的形式纳税申报,对纳税人的节税效果更好;如果节税金额过小,建议不作调整。

风险提示

1、无论是工资薪金还是年终奖,都属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范畴;只是因为国家政策允许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的一次性年终奖,可以单独计算纳税,从而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员工的工资总额,一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项目构成,本身就包含有奖金,只是发放方式的不同而已;税法规定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纳税人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从而对奖金发放的形式提出了要求。

因此,将工资总额中的绩效工资拆出来以年终奖的方式发放,没有税务风险。

2、企业以工资形式发放还是以年终奖形式发放,与企业的管理方式有关,属于企业的管理行为,都允许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没有法律风险;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发放工资的形式方面,需要与员工达成一致,10月份的部分工资需要与11月份的工资一起在12月份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因为不同的方式,在11月份发放工资时,员工领取的薪金会不一样,到12月份发放工资时,则会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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