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侵犯《王者荣耀》著作权案:百万粉丝博主获刑并赔偿10万元
一起侵犯《王者荣耀》著作权案:百万粉丝博主获刑并赔偿10万元
近日,一起涉及《王者荣耀》游戏内容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引发关注。百万粉丝博主刘某某因非法获取并传播游戏未公开内容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也为广大内容创作者敲响了警钟。
2023年5月,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的报案,称《王者荣耀》游戏内尚未发布的角色皮肤等研发内容在多个网络平台上被一博主以视频形式广泛传播,严重影响了游戏的开发与宣传工作,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经过警方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2023年6月,办案民警在福建宁德市将刘某某抓获,当场查获涉案账号的操作手机及相关制作、上传侵权视频的工具。
调查显示,从2023年2月起,刘某某利用其妻子在网络平台开设的账号,发布《王者荣耀》尚未公开发布的游戏内容。他通过非法获取游戏未公开内容的视频,使用剪辑软件添加特效和水印以逃避平台审核,随后将视频发布在网络平台上,快速增加账号粉丝数量。在账号获得大量粉丝后,刘某某通过发布带有商业广告的视频获取收益。不到半年时间,其账号粉丝数量飙升至70余万,获取收益近百万元。
2024年7月4日,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腾讯公司通过附带民事诉讼与被告人就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达成和解。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认罪认罚。现该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高新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采用“爆料视频”获取的“点赞数”作为确定被告人刘某某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并依法定罪量刑。刘某某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成都高新公安食药环侦大队民警杨子豪表示,此案件的特殊性在于犯罪嫌疑人通过自己非法获取的视频二次加工,在网络平台吸粉引流后以广告形式获取收益。他说,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权益保护,高新公安试点研发“知识产权云警务室”“经侦哨兵”等系统,就是为辖区的自主研发企业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一切侵犯知识产权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成都高新法院知识产权庭员额法官董淼表示,游戏中的“角色皮肤”是以线条、色彩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出场动画及人物技能动作则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造型艺术画面组成,具有独创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视听作品,游戏公司作为开发方依法享有著作权。网络环境下,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营利目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性,部分主体为了吸引流量不当传播他人作品首先构成民事侵权,同时,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该种行为的营利性认定及行为要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旦构成犯罪则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承办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流量经济时代获取红利也有行为边界,务必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庭审现场 刘某某在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