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数字人民币成洗钱新工具
警惕数字人民币成洗钱新工具
数字人民币作为我国数字化的法定货币,自2019年试点以来已扩展至多个省份,应用场景日益多元化。然而,随着其普及,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洗钱活动。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揭示数字人民币洗钱犯罪手法,并探讨如何防范相关风险。
CFP
数字人民币洗钱案例频发
近年来,通过数字人民币洗钱的违法行为逐渐显现,其手段多样且隐蔽性强。2021年9月,河南省出现全国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洗钱的犯罪团伙。2023年5月至6月间,上海某“跑分车队”从900余个数字人民币账户中取现1000余万元,其中80余万元系被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转入的钱款。
2023年8月底,浙江绍兴发生一起利用数字人民币套现的案件。袁某通过某兼职广告得知数字人民币套现获利的渠道,他找到有数字人民币账户的商家进行套现,可获得套现金额千分之八的佣金。短短4天,袁某等人在浙江绍兴套现20余万元。几天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查询到辖区内多家商户数字人民币账户资金流动异常,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袁某等三人,并将其抓获归案。经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袁某、张某、寇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认为,本案中,“袁某意识到上家的钱来路不明”,故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的主观构成要件。同时,袁某实施的是令商家向境外上家收取数字人民币“赃款”,自己从商家套取现金,并向上家提供虚拟币的行为。
数字人民币洗钱风险分析
数字人民币因匿名性和便捷性,尤其在“跑分”等互联网灰产中有先天优势,不可避免地会吸引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售借数字人民币钱包和银行卡,有人使用数字人民币通过复杂的交易和转账操作,通过“跑分平台”等“洗白”非法资金,再利用ATM兑换功能取现大量现金。
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强度的不同,数字人民币钱包可以分为四类。其中,四类钱包仅需验证手机号码,因而“可操作性”极高,监管机构也无法准确识别到个人,因此其具有了与此前的虚拟货币相类似的“匿名性”。尽管四类钱包余额上限和单笔限额均极低,但不妨碍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大量四类钱包的方式进行“洗钱”。
如何防范数字人民币洗钱风险
对于使用者而言,首先要确保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使用数字人民币,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身份盗用。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活动和洗钱行为,维护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健康发展。
专家建议,应进一步加强法定数字货币的刑法规制,完善数字货币立法,将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发行数字货币、伪造或篡改数字货币、破坏数字货币数据管理系统等行为纳入刑法规制。严厉打击假借数字货币名义进行犯罪活动。同时,监管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数字人民币客户身份信息治理。
央行应维持其在数字人民币发行中的中心化管理地位,统筹管理数字人民币额度,制定统一的业务标准、技术规范、安全标准和应用标准;通过掌握全量交易信息,对数字人民币的兑换、流通进行记录和监测分析;在坚持数字人民币统一认知体系和防伪功能的前提下,采用共建、共享的方式,由央行和指定运营机构共同开发钱包生态平台;统筹建设数字人民币发行基础设施,实现跨运营机构互联互通。
本文原文来自《法人》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