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发基数在养老金计算中对养老金的影响大吗?
养老金计发基数在养老金计算中对养老金的影响大吗?
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影响退休待遇的重要参数,它不仅关系到基础养老金的计算,还与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密切相关。本文将详细解析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定义、计算方法及其在养老金计算中的具体应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关键指标对退休生活的影响。
什么是养老金计发基数?
所谓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指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现在又称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分为全口径和半口口径两个部分。
- 半口径统计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是指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的平均工资;
- 全口径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包括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
政策背景与调整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从2019年5月1日开始,单位缴费从过去的20%降为16%。同时,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要求各省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依据。
由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全口径统计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依据,所以以后各省在确定养老金计发基数时,也是以全口径统计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依据,确定本省养老金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的修正与发布
虽然养老金计发基数是以全口径统计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但实际应用中会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适当修正。养老金计发基数是以统筹区为单位发布的,目前多数地方已经实现了全省统一的计发基数,但仍有少数地区存在差异。
例如:
- 黑龙江:各市及省级机关的计发基数不统一
- 湖北:武汉市与其他市的计发基数不同
- 辽宁: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单独计发基数,其他地区与机关事业单位统一
- 广东:深圳企业职工单独计发基数,机关事业单位执行省规定
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具体应用
养老金计发基数主要用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计算示例
以四川2023年为例,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079元。假设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为1.2,则:
- 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 = 8079元 × 1.2 = 9694.8元
- 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 = (8079元 + 9694.8元) / 2 = 8886.9元
- 每缴费一年的基础养老金 = 8886.9元 × 1% = 88.87元
- 假设缴费年限为30年,则每月基础养老金 = 88.87元 × 30 = 2666.07元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示例
以四川机关事业单位为例,假设视同缴费指数为1.2,视同缴费年限为20年,过渡系数为1.4%,则:
- 过渡性养老金 = 8079元 × 1.2 × 20年 × 1.4% = 2714.54元
结论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养老金计发基数在同一个省的范围之内,是一个固定值,所有当年退休的人,多数地方都是使用同一个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越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会越高。因此,养老金计发基数对于养老金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养老保险统筹区的扩大,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的计发基数是大势所趋,也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