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和解了,过后还可以追究吗
在派出所和解了,过后还可以追究吗
一、在派出所和解了,过后还可以追究吗
通常而言,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与调解协议的签署之间完成沟通和谐解决纷争之后,便代表着当事双方对冲突事件的处理方式上取得了一致性的处理看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特定的情景中,依然可能会面临重新追究责任的可能性。例如,若此项和谐解决是建立在欺诈、强制威胁或因重大误解等法定义务之上的产物,或是后续发现尚遗留有未予以处理的重度违反法律法规及严重犯罪行为,亦或是所签订的和解协议书的条款实质性上产生偏差且极度不公平,这种情况下我们是有权利通过合法程序的途径去再次提出处理要求的。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及合理的缘由作为支撑,而且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反之,若仅凭个人主观认识而随意改变或者背弃已经达成的和谐解决协议的话,其诉求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认可。
二、派出所和解后再追究责任有啥法律依据
派出所主持的和解通常属于治安调解。若和解后要再追究责任,存在相应法律依据。
如果是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该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在和解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和解协议,之后重新确定责任。
另外,若和解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证明原和解未涵盖全部违法事实或责任,且该事实或证据足以影响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可重新调查并依法处理,刑事犯罪案件即便达成和解,也不影响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犯罪行为侵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
三、派出所和解后再追究有啥法律依据
派出所和解通常指治安案件的和解。如果和解后再追究,存在以下法律依据:
若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照原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另外,若和解时对伤情等存在重大误解,之后发现实际伤情更为严重,或者存在新的事实表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超出和解时的认知,可基于新情况重新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同时,如果和解并非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愿,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主张和解协议无效,要求依法追究违法者责任。但重新追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一般治安案件的追究时效为六个月。
当探讨在派出所和解了过后还可不可以追究这一问题时,有诸多要点需关注。和解后能否再追究,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比如若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有可能重新主张权利。另外,如果在和解时未发现的潜在伤害或损失后续显现,也存在再次追究责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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