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毁约教训的应届生:吃一堑长一智
被毁约教训的应届生:吃一堑长一智
随着毕业季的临近,企业毁约应届生现象引发关注,应届生应对毁约成为一项必备技能。
三个被毁约的应届生故事
张清萍:从顺风顺水到就业受挫
拥有上海某985院校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张清萍,在临近毕业时被企业解除三方协议,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就业市场的残酷。去年11月底,她拿到了3家企业的Offer,最终选择了一家上市公司下属的实业公司,年薪超过20万。一个月后,她顺利与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并开始了岗前实习。然而,今年4月,企业以市场不好、组织架构需要调整为由,提出转岗或解除三方协议的选择。最终,张清萍只能接受企业解除三方协议的决定,只获得了不足万元的违约金。
李璐:国企毁约的意外打击
李璐是武汉一所二本院校的土木专业学生,她在去年秋招时获得了某国企的Offer。企业承诺实习期为期六个月,并在端午节前夕举办了一场线下见面会。然而,端午节假期刚结束,企业就通知她,实习期将全部安排在新疆或内蒙古的偏远地区。经过商讨后,李璐接受了这一安排,但几天后,企业却告知她需要作解约处理,并支付了3000元的违约金作为补偿。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李璐第一时间向学院的相关负责人反映了情况,但之后却未再得到任何反馈。
韦聪:错过招聘黄金期的困境
拥有广东一本院校生物信息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的韦聪,去年10月获得了广州一家医药类上市公司的Offer。然而,6月中旬,她也收到了企业的毁约消息。韦聪意识到,失去了企业招聘应届生的黄金期,潜在就业机会将大幅减少。为了增加找到理想工作的机会,她不得不选择在广州租房,但高昂的房租和随之激增的生活开销很快就耗光了企业给她的违约金。过去的一个月里,她“广撒网”式地投递了约20份简历,但大多数都石沉大海。
专家解读:毁约背后的深层原因
科锐国际校园招聘业务总监安庆表示,应届生被解约目前尚未形成规模级现象。企业解约应届生背后的关键问题是,企业正在积极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学生群体也应增强自身的适应能力,学会主动拥抱市场变化,而非一味沉溺于过去的环境里,过度依赖学校和老师所提供的“保护罩”。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毕业生可能会认为违约金无法弥补企业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但是,毕业生主张相应损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一般而言因企业违约而导致自己错过的时间和机会成本很难具体量化。如果三方协议约定了违约金,一般以约定为准。如果未约定违约金,对于经济损失,法院通常会酌定为应届生月工资的1倍至2倍。
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杰表示,应届生被毁约后,损失分为显性损失和隐性损失。显性损失为找这份工作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隐性损失则包括错过招聘季、拒绝了其他Offer等。目前应届生因被毁约能获得的保障只有就业协议上约定的违约金,隐性损失很难去衡量。
应对策略:如何避免和应对毁约
提前准备多个Offer:在秋招和春招期间应争取并持有多个Offer作为备选。韦聪说,从毁约事件中得到的教训是,在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个人始终处于可能被解约的风险之中。
警惕毕业前夕可能的解约行为:现行的就业流程让应届生在求职过程中面临“骑驴找马”的难题。每年的秋招季,应届生虽有机会获得多家企业的Offer,但进入11月至次年1月期间,企业往往会催促签订三方协议。由于每位应届生仅能签订一份三方协议,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提前在众多Offer中作出选择。而一旦签订,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应届生便无法再与新企业签署三方协议,尽管这期间他们仍有可能遭遇被解约的风险。
建立企业违约记录机制:杨杰建议,未来可以由相关政府部门或学校主管就业的部门建立一种披露企业过往违约经历的机制,这样也能让应届生在找工作时获得更多的风险提示。
主动解约需谨慎:实践中,即便应届生选择违约且尚未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企业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追究应届生违约责任的案例也并不多见。据赵占领分析,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在决定是否对应届生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时,会综合考虑维权成本。若维权成本较高,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相对较低,且难以举证企业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企业往往倾向于不采取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
政策支持:多方助力应届生就业
为帮扶毕业后依旧未能找到工作的应届生,6月19日,人社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1条稳就业政策举措,并指出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地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
安庆的观察是,随着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高校和应届生的心态也在变化。“以前高校老师很少会担心学生找工作的问题,但近几年不少高校已行动起来,包括为学生提供求职辅导课程、一对一沟通,而更多的大学生也在学习期间开始主动思考未来的职业路径,包括所选择的行业,企业岗位的稳定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