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孙的权益:《今日说法》聚焦岳阳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嗣孙的权益:《今日说法》聚焦岳阳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近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一起由岳阳中院审理的死亡赔偿纠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更深入探讨了传统习俗中的嗣孙继承权问题,展现了法律与传统文化的碰撞与融合。
2022年9月早上,74岁的李德明在骑自行车时被一辆越野车撞倒,经抢救无效身亡。交警部门认定,李德明和肇事司机均存在过错,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然而,这起意外事故牵出了一段特殊的宗亲承继往事。
原来,李德明生前没有结婚,也无儿无女。2010年,他按照当地传统习俗将本家晚辈李少阳过继为其嗣孙。2018年3月,李德明自书遗嘱,明确交代了他与李少阳的过继关系。次年,这段过继关系被正式记入了族谱。
李德明老人去世后,李少阳为其操办了丧事。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李少阳与李德明关系不明为由,拒绝赔付剩余的26万余元赔偿款。李少阳遂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起诉至平江县人民法院。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嗣孙不属于近亲属范畴,且这一过继关系也不属于法律上的收养关系。但考虑到李少阳对李德明生养死葬尽到了责任和义务,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李少阳交通事故赔偿款。
保险公司不服,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过程中,合议庭发现李德明还有四个侄子侄女,他们长期在外地生活,但逢年过节会回老家看望李德明,并在李德明摔伤时回老家照顾。
案件发回重审后,平江法院认为,李文龙等四姐弟虽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但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主张遗产分配。考虑到李少阳与李德明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尽到了更多扶养、照顾义务,酌定李少阳享有45%的案涉事故赔偿款,李文龙等姐弟四人各享有13.75%的案涉事故赔偿款。
对重审判决,李少阳和李文龙等姐弟四人都没有提起上诉,但保险公司依然不服,再次上诉到岳阳中院。岳阳中院最终维持原判,认为宗亲承继并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李少阳的嗣孙身份应予以认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邓丽表示,这起案件体现了法律对传统习俗的尊重,鼓励和倡导在宗亲范围内互相扶助,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这也启示我们,在法律制度设计上,未来可能需要进一步考虑如何与养老服务发展衔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今日说法》栏目主持人李晓东表示,这起案件的判决既维护了李少阳作为承继孙辈的权益,也维护了李文龙等四人作为侄子侄女的权益,更重要的是,令李德明老人生前的意愿得到了尊重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