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割遗嘱中的财产
如何分割遗嘱中的财产
一、如何分割遗嘱中的财产
遗嘱财产分割需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
其一,明确遗嘱的有效性。需确认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只有有效的遗嘱,其财产分割条款才具有法律效力。
其二,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执行。若遗嘱对财产分配有清晰明确的指示,如指定某房产由特定子女继承、某笔存款归某亲属所有等,应严格依照遗嘱的指定进行财产分割。
其三,处理特殊情况。若遗嘱部分无效,那么无效部分涉及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依法分割。若遗嘱存在歧义或模糊之处,可结合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相关证据及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判断。
此外,在分割过程中,各相关方应秉持诚信、公平的原则,若出现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以确保遗嘱财产分割的合法、公正。
二、如何给遗嘱做公证
给遗嘱做公证,需遵循以下步骤:
其一,准备材料。遗嘱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遗嘱所涉及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凭证等,以及事先拟定好的遗嘱文本。
其二,提出申请。遗嘱人需亲自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若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上门办理。
其三,受理与审查。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遗嘱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比如,确认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遗嘱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其四,出具公证书。经审查,若遗嘱符合公证条件,公证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公证书。若不符合条件,公证机构会告知遗嘱人并说明原因。需注意,公证遗嘱的效力较高,但遗嘱人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
三、如何废止以前的遗嘱
废止以前的遗嘱,可通过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是立新遗嘱。遗嘱人可以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在新遗嘱中明确表示废止之前所立的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新遗嘱生效时,与新遗嘱内容冲突的旧遗嘱相应部分即被废止。
二是通过书面声明废止。遗嘱人可以单独出具一份书面声明,在声明中清楚地写明废止之前所立的某份或某几份遗嘱,注明遗嘱订立的时间等关键信息,然后由遗嘱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三是销毁遗嘱原件。若遗嘱人将之前所立遗嘱的原件进行销毁,并且能够证明该销毁行为是出于废止遗嘱的明确意图,那么也可视为对该遗嘱的废止。不过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可能较难证明遗嘱人当时的真实意图,因此建议结合其他方式一同进行,以确保遗嘱废止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