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回流药”犯法!国家部委“重拳出击”参与倒卖“回流药”的行为
买卖“回流药”犯法!国家部委“重拳出击”参与倒卖“回流药”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医保报销水平不断提高,医保目录内药品范围逐步扩展,参保人员买药用药更加便捷,医院、药店、诊所甚至线上都可购药,并享受医保报销。然而,这些政策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歪心思,不少药贩子通过“高价回收”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这种变相回收参保人享受医保报销后所购药品再次销售的,就是医保“回流药”。国家医保局日前提醒,不要因贪图小利成为药贩子的帮凶,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什么是“回流药”?
“回流药”,是指行为人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或参保人利用医保报销从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在个人实际支付购药费的基础上加价销售给药品回收人,药品回收人销售给医药机构、诊所等,医药机构、诊所再销售给患者。比如,医保参保人自费10元,开出总价100多元的药,在药贩子的帮助下,哪怕只以50元的价格卖出去,两者也可从中赚40元。
“回流药”的危害
“回流药”存在诸多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假药”害人:有的药贩子把真药卖给零散用药的小诊所,再把真药盒里装上假药卖给药店,如此以假乱真,如患者不慎服用,不仅影响治疗效果,更有可能危及生命。
“过期药”误人:因为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直接印在药片上,很多药贩子把临期的或已过期的药品从原包装中拆出来,再装入新药盒。患者只能看到新药盒上的新日期,并不知道自己吃的是过期药,如此张冠李戴,轻则延误病情,重则误人性命。
“错药”杀人:有的药贩子在拆解重组“回流药”过程中,剂量规格、药品种类往往产生混淆。小孩吃了成人药会有生命危险,需要促进血液循环的患者吃了凝血药能直接丧命,一些精神类麻醉镇痛类特殊药物,甚至被当成毒品转卖给年少追求新奇的孩子们……
福建龙岩的黄某染上了毒瘾却没有收入,为了吸毒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她通过寄送、直接送货、在其租住处直接兜售等方式多次向在校生和社会青年贩卖盐酸曲马多、联邦止咳露和奥婷止咳水等药品牟取暴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骗保”坑人:通过超量配药、重复配药等方式获取药品后再转卖给药贩子,这就是欺诈骗保行为。医保参保人参与倒卖“回流药”,是欺诈骗保行为,导致本该用于救命的医疗保障基金被不法分子蚕食。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如果一些参保人长期多开、虚开药品,既造成医保基金无故增加大量资金缺口,也造成医疗资源的严重浪费。
“回流药”的法律后果
2020年,浙江省金华市医保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血友病人胡某良医保数据异常,经深入调查,发现胡某良持多人医保码,在多家医院虚开血友病治疗药物百因止,后在全国血友病群发布卖药广告,将药物以1折至2折左右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胡某良最终被判处十年六个月;其妻明知其为犯罪,仍协助其开药、寄药,也难逃法律制裁。
“回流药”的存在,让全社会都要付出代价。医生不敢开大量的药,药品的包装量越来越小,正常购销的市场秩序被严重扰乱,本该救命用的医保基金被少数不法分子不断“啃食”,最为可恶的是,经过药贩子的“黑手”,“良药”可能变成“毒药”,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将难以得到保障。
正基于此,相关部门一直致力于严打倒卖“回流药”行为。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国家医保局发出提醒,参与“回流药”买卖害人害己,切莫大意。国家医保局明确表示,通过超量配药、重复配药等方式获取药品后再转卖给药贩子,这就是欺诈骗保行为。“回流药”的存在让正常购销的市场秩序被严重扰乱,本该救命用的医保基金被少数不法分子不断啃食,而且经过药贩子的“黑手”,“良药”可能变成“毒药”,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将难以得到保障。
参与“回流药”有什么后果?《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国家部委重拳出击
国家部委正在对参与倒卖“回流药”的行为重拳出击。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日前,国家医保局、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部署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超量开药、超范围用药、倒卖医保药品等行为已被列为整治重点。
筑牢参保人防线
严厉打击倒卖“回流药”,最关键的重点之一是筑牢参保人防线。一方面,要对广大参保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面向广大参保人宣传,贪图小利倒卖“回流药”,有可能让良药变成“毒药”,轻则延误病情,重则误人性命,而且长此以往,每个人的用药安全都可能难以得到保障,全社会都要付出代价。要提高公众对倒卖“回流药”行为的认识和警惕,参保人要做到不虚假就医、购买药品,不做药贩子的帮凶,也不购买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药品,以此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回流药”的良好氛围。
国家医保局提醒
国家医保局再次提醒,要提高警惕,不要购买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药品,更不能将手中的“救命药”变成药贩子的“摇钱树”。如发现类似欺诈骗保行为,可以及时拨打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或向当地医保部门及时举报。医保部门将视举报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