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怎么判断
赠与合同怎么判断
赠与合同的判断标准
判断赠与合同,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合同主体方面:赠与合同需有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赠与人是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的一方,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赠与行为。受赠人则是接受赠与财产的一方,一般无特殊行为能力要求。
合同性质方面: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单务指仅赠与人负有将财产交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无对待给付义务;无偿指赠与人将财产给予受赠人不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
合同内容方面:合同需明确表明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意思表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意思。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内容应尽可能具体明确。
合同形式方面:赠与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其他法定形式。但对于一些价值较大、涉及重要财产权益的赠与,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以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自己书写赠与合同是否生效
自己书写的赠与合同是可以生效的。从合同的成立要件来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赠与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自己书写的赠与合同在形式上就是有效的。
具体而言,一方面,赠与人应当对所赠与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例如,若要赠与房屋,赠与人必须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另一方面,赠与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交付方式等关键信息。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赠与合同自己写能生效,但某些特殊的赠与,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要式合同
赠与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赠与合同,在法律规定上,并不要求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订立。
一方面,从法律条文来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比如日常生活中,一方口头表示将自己的某件物品赠送给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此时赠与合同即成立。
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只要赠与人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赠与,如赠与不动产等,虽然法律不强制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当事人通常会选择签订书面合同,以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之,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