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包括哪些
破产程序包括哪些
破产程序是处理企业债务问题的重要法律程序,涉及多个环节和复杂的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破产程序的主要流程、破产案件受理前6个月的法律规定以及破产案件受理后的具体流程,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重要法律制度。
破产程序包括哪些
破产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破产申请与受理: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指定管理人负责破产事务的管理。
债权申报与确认: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管理人对债权进行登记和审查,确认债权的性质和数额。
债权人会议:由全体债权人组成,通过决议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如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
重整与和解: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可以提出重整计划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以挽救企业并实现债务的调整和清偿。
破产财产的管理与分配: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置,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或其他法定情形出现时,破产程序终结。
破产案件受理前6个月
在破产案件受理前 6 个月内,存在一些特定的法律规定和情形。1. 个别清偿行为可能被撤销。如果债务人在这 6 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进行了清偿,除非该清偿是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或者是基于对等给付且债务人财产受益,否则这种个别清偿行为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并予以撤销。2. 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也可能受到限制。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在正常经营中可以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但在破产案件受理前 6 个月内进行的提前清偿,若损害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3. 放弃债权的行为同样需谨慎。债务人在这 6 个月内放弃债权的,若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可撤销行为。总之,在破产案件受理前 6 个月内,债务人的一些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格审查和限制,以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破产案件受理以及受理之后的流程
破产案件受理后,主要流程如下:
指定管理人:法院会指定专业的管理人,负责管理破产财产等事务。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和清理。
债权申报: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性质、金额、担保情况等。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和审查,编制债权表。
债权人会议: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有权核查债权表、讨论通过和解协议或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
和解与整顿(若适用):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可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法院认可后执行,以挽救企业。
破产财产分配:根据债权的性质和顺序,在破产财产范围内对债权人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破产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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