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户主有什么用
户口本上户主有什么用
户口本上户主的相关权利和责任是什么?户口本遗失后应该如何补办?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户主的权利与责任
目前关于确定户主的标准,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住房是谁的,户口如果落在此产权房内,产权人就是户主。公安机关关于户籍登记管理办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作为户主,就户籍管理而言,更多的是责任而不是好处。
户口本的使用规定
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个户口本的户主没有多少的特定权利,相反还需要承担过多的责任,户口本一般情况下在丢失的时候都是用户口去办理的,但是也可以由家庭成员去办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