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法律追诉权"真的有效吗?律师详解正确法律观念
"保留法律追诉权"真的有效吗?律师详解正确法律观念
"保留法律追诉权"、"放弃法律告诉权"等词汇经常出现在日常生活中,不过这些宣称实际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究竟声明行使告诉权的正确说法是什么?追诉权时效有多久、又该如何计算?就让专业律师来为你解答。
一、"保留法律追诉权"是什么意思?在法律上真的有效力吗?
台北捷运日前传出偷拍事件,一名7旬老翁被民众抓包偷拍女生裙底被当场抓包,不过该名老翁事后不断声称自己并无不法,并在脸书贴出律师声明,表示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究竟新闻中常见的"保留法律追诉权"是什么意思?宣称要"保留法律追诉权"这个举动,实际上真的具备法律效力吗?
(一)什么是法律追诉权?
法律当中确实包含"追诉权"一词,不过追诉权是由检察官行使,且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会产生。许多人常常脱口而出的"法律追诉权",实际上在法律中并不存在此权利。
(二)"保留法律追诉权"是什么意思?保留追诉权在法律上有 效吗?
新闻中经常见到有艺人、企业或是政府机关义正严词地声明会"保留法律追诉权",但是"法律追诉权"一词本来就是不存在的权力,即使公开主张,也不会产生任何的法律效果。
一般民众可以行使的权力,是请检察官针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的"告诉权",不过告诉权的行使具有一定的期限,且不会因为宣布要"保留法律追诉权"而延展。
(三)"保留法律追诉权"的正确说法是什么?
声明要"保留法律追诉权"实际上的意思,就是将对犯罪行为人提起告诉;一般民众如果要声明自己将予以提告,应明确表示对于特定犯罪行为"将提起告诉",或是对民事纠纷"即刻提起民事诉讼",才能在法律上正确地表示自己的主张。
二、追诉权、告诉权一样吗?一般民众要怎么做?
(一)追诉权、告诉权一样吗?
追诉权指的是刑事犯罪中,由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行使侦查、起诉、审判等行为的权利,只会在刑事案件中出现,且只能由检察官行使;告诉权指的是民众遇到属于告诉乃论的刑事案件时,请求司法机关对加害人提出告诉的权利。
如果是不具追诉犯罪权力的民众,自然不会有追诉权可以行使,只能行使告诉权提起告诉,请求检察官针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
(二)民众想提起告诉应该怎么做?提起告诉流程步骤说明
虽然民众不像检察官一样具备追诉权,不过遇到在网络上被飙骂三字经、发生车祸被撞伤等情况时,仍然可以行使告诉权,主动报案要求检警进行调查及追诉;就算第一时间内没有报案,只要还在告诉期限内,就随时可以要求检警调查及追诉。
不过若是超过告诉期限,就无法再提起告诉,即使宣称要"保留法律追诉权",告诉期限也不会因此延展;建议民众若当下尚不打算提告,仍应注意告诉期限,以免因超过时间丧失自身权益。
STEPS:
1.确认有无提告打算
在知道犯人是谁后,评估是否要提起告诉,必要时可找律师咨询厘清案情。
2.注意告诉期限
若一开始未打算提告,仍应注意告诉期限,避免日后改变主意想提告时,已经超过告诉期限。
3.在告诉期限内提起告诉
若经过评估后有意提起告诉,应于期限内提起告诉。
三、追诉权时效有多久?追诉权时效计算方式怎么算?
(一)刑法追诉权时效有多久?如何计算时效?
刑法的法律追诉权时效,会因该案件是否属于告诉乃论而有所不同,若该案件属于非告诉乃论罪,就算没有人向检警报案,检察官也可以在发现犯罪嫌疑后主动开启侦办。至于法律追诉权有多久,又会因案件的最重本刑而有所不同。
依照刑法第80条,不同案件追诉权期限如下:
- 犯最重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诉期限为30年。
- 犯最重本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诉期限为20年。
- 犯最重本刑为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诉期限为10年。
- 犯最重本刑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之罪者,追诉期限为5年。
追诉期限的计算,由犯下罪刑的那一天起算,不过如果犯人持续该项犯罪行为,追诉期限就要从犯人结束该项犯罪行为的当下开始计算。
至于需要民众提出告诉、检警才会开始侦办的告诉乃论罪,依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1项规定,民众应该要在知道犯人是谁开始的6个月内提出告诉,一旦超过6个月,就算民众提起告诉,检察官也会依法做出不起诉处分。
所谓知悉犯人之时起,在法律实务上,指的是明确知道犯罪行为人是谁开始,在仅是有所怀疑、但缺乏明确事证证明犯人是谁的这段时间,不会计入告诉期限的计算。
举例来说,假设今天小明遇到车祸,且因驾驶肇事逃逸,导致当下无法确定谁是加害人,那么车祸当下到警方确定谁是肇事驾驶的这段时间,不会纳入告诉期限的计算;一旦警方确定肇事驾驶的身份、并告知小明后,小明就必须在知道肇事驾驶身份的6个月内提起告诉,一旦超过6个月,就会超出告诉期限。
(二)民法主张权利期限有多久?如何计算时效?
民法中并没有追诉权的概念,不过即使是私人之间主张权利的请求权,也有时间的限制。依照民法第125条,一旦超过时间(通常是15年),就不能再主张请求权。
不过民法的请求权和刑法的追诉权有所不同,刑法上的追诉权一旦超过期限,该权力就会自动消灭、无法再行使;至于民法的请求权一旦超过期限,会产生"抗辩权",被请求的一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答应,而不是直接消灭请求方原本的权力。
举例来说,如果阿凯向米米借钱,并约定于特定时间点还清,最后却没按原先约定的时间还清,且米米直到超过约定时间的15年后才向阿凯要钱,阿凯可以拒绝还钱;不过阿凯如果还钱给米米,事后也不能以超过时限为由,要米米把还钱退回去。
四、法律追诉权可以放弃吗?
日常生活中除了常常看见公众人物宣布要"保留法律追诉权"以外,也经常看到公众人物宣布从此"放弃法律追诉权"。不过就如同保留法律追诉权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效用般,放弃法律追诉权也没有任何的效用,追诉权只会停止进行或消亡,不会因为宣告放弃而消失。
一旦发生属于非告诉乃论罪的案件,检警就有义务在发现犯罪嫌疑后展开侦查与追诉,追诉权依据刑法第80条,只有在案件超过追诉期限后,追诉权才会消失。
至于需要民众提起告诉的告诉乃论罪案件,无论声称要"保留法律追诉权"或是"放弃法律追诉权",都不会因此延展或是缩短告诉期限,就算喊出放弃法律追诉权,当事人仍可在告诉期限内随时提起告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意义。
本文原文来自台湾法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