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球趋势到中国实践:ESG如何重塑企业未来?
从全球趋势到中国实践:ESG如何重塑企业未来?
自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提出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倡议以来,ESG议题、ESG原则和ESG战略已成为全球众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追求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ESG的初衷和目的是通过发挥企业在环境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经济、环境、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和企业营利本性有冲突的CSR(企业社会责任)不同,ESG把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社会问题视为企业的商机,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激励和动力。
我国ESG规范随国际市场逐渐完善
经过20年发展,ESG实践逐步向纵深推进,领域、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规则、制度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21年,全球ESG投资达到峰值,超过5000亿美元;2023年末,全球签约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的企业和机构已达5370家。我国ESG实践起步早、进展快、成效大。在政策层面,2006年、2008年,深交所、上交所相继发布指引,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信息;2018年,证监会在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确立了ESG信息披露基本框架;2019年,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强制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2020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2021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环境处罚相关信息,鼓励披露减碳措施及效果等信息;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并在2023年实现ESG报告披露全覆盖。其他相关部门也先后发布了一系列促进ESG投资和信息披露的文件。在市场层面,一些企业积极回应政策要求,在将ESG融入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通过参与ESG评级和争取纳入ESG指数,拓宽融资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截至2023年9月,国内责任投资市场规模已达33.06万亿元,有71.73%的机构发行过或正在发行以绿色投资为标的的产品;截至2023年末,已有139家中国企业和机构与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签约。
聚焦社会责任与企业盈利的冲突
实际上,在ESG发展过程中一直不乏质疑、批评和反对的声音。对ESG的质疑和批评,既是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营利目的、股东至上主义与利益相关者主义争论的延续,又与ESG在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有关。在ESG反对者看来,ESG通过发挥企业作用来解决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愿望是美好的,却与企业作为经济组织或商业组织发挥的功能作用相悖。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通过商业活动营利,并以其创造和增加的社会财富为社会做出贡献。要求企业直接去解决环境、社会等非市场问题,偏离企业目的和市场经济原则,也很难形成令人满意的环境或社会结果。实践中,ESG并没有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比传统运营和投资模式更好的经济回报,甚至增加了额外成本。一些企业和投资机构打着ESG旗号进行表演,夸大ESG表现和绩效,个别企业甚至将ESG作为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的“漂绿”工具。ESG评级数据不易量化,评价标准和方法不统一,难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ESG实际表现,给投资者的ESG投资决策和企业的ESG实践带来困惑。企业ESG报告等信息披露普遍存在完整性、实质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不足的问题,一些恶化的ESG信息被有意掩盖,利益相关者利益因此受损。
为全球ESG实践做出中国贡献
ESG是推动全球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市场机制,不能因为存在争议和问题就否认其价值意义。我国应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契机,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ESG发展道路,为全球ESG实践做出中国贡献。一是注重价值导向,在凝聚共识中促进ESG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实践探索、理论研究和政策引导力度,解决好ESG“是什么”“为什么”“怎样做”的问题,提高对作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新理念、新模式的ESG的社会接受度和容纳度,减少ESG争议对ESG实践带来的负面影响,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ESG实践中来。二是注重问题导向,在加强规范中促进ESG市场健康发展。对接国际标准,结合具体国情,建立健全激励约束作用强的ESG信息披露和评级评价制度,提升ESG市场的透明度、确定性和公信度,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ESG市场环境,强化企业行业自律和政府社会监管,防止和惩戒ESG“作弊”“漂绿”。三是注重目标导向,在构建生态中促进ESG市场健康发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深化 ESG参与企业、投资机构、评级机构、政策部门、监管机构交流互动,培育分工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对接的ESG良好生态,形成发展合力,在实现ESG实践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的同时,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