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阴阳合同”的效力及风险提示
签订“阴阳合同”的效力及风险提示
在经济活动和商事交易中,企业出于逃避税收或规避法律法规限制等目的,往往会就同一交易订立多份合同,即“阴阳合同”。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也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监管需要,同时也会给合同双方带来巨大的风险和隐患。
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即双方主体就相同的事件签订两份以上的结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分别对内和对外,其中对内的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形式可以是当事人签订或双方约定,当事人实际履行,具有隐蔽性,称为“阴合同”;而对外的合同是合同主体虚假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并不实际履行,称为“阳合同”。
如何区分“阳合同”与“阴合同”?
区分“阴合同”与“阳合同”的关键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
通常来说,“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包含了真实的交易价格、条件和履行方式等核心条款。而“阳合同”往往只是为了满足某种形式上的要求或者达到特定的目的,其内容可能与实际交易存在较大差异。
例如,在股权转让中,如果双方私下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高于提交给工商部门备案的价格,那么私下约定的合同可能就是“阴合同”,备案的合同则可能是“阳合同”。
“阴合同”与“阳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 “阴合同”的效力
“阴合同”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合同。例如,在建设工程领域,发包方与承包方私下签订的关于工程价款、工期等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如果不存在违法情形,应当被认定为有效。
- “阳合同”的效力
“阳合同”如果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比如,为了逃避税收而签订的低价房屋买卖合同,该“阳合同”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无效。
如何区分“阴阳合同”与合同变更?
实践中,合同变更与“阴阳合同”较易造成混淆,从形式上看,“阴阳合同”与合同变更都表现为当事人就同一交易签订了多份合同,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合同变更通常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并且是合法有效的。而“阴阳合同”则是同时存在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其中一份并非基于真实意愿,其目的往往是不正当的。
区分“阴阳合同”与合同变更需结合下列情形进行综合考虑:
第一,分析变更行为产生的阶段。“阴阳合同”多出现于合同的订立阶段。正常的合同变更通常出现在履行过程中;
第二,分析变更合同是否基于客观情况的变化或实际履行的需要。“阴阳合同”是为了规避政府监管,因此“阴阳合同”签订时的客观情况基本一致。而合同变更主要是基于履行合同时客观情况的变化,为保障交易能够顺利继续进行,根据实际需要作出;
第三,分析合同当事人主观是否存在恶意。多数“阴阳合同”的签订存在明显的恶意,是通过规避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手段,实现不法获利的目的。而合同变更通常是双方迫于客观情事的变更和履行需要,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并不存有恶意;
第四,分析合同当事人的实际履行情况。在“阴阳合同”中,“阳合同”用于登记备案,“阴合同”用于实际履行。而合同变更则以变更后的合同取代了原合同,当事人依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实际履行。
重点法条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第十四条 当事人之间就同一交易订立多份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中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被隐藏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被隐藏合同的效力。
依据前款规定认定被隐藏合同无效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被隐藏合同为事实基础,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就同一交易订立的多份合同均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各合同成立先后顺序和实际履行情况的基础上,认定合同内容是否发生变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变更合同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的相应变更无效。
风险提示及建议
(一)法律风险
签订“阴阳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当事人无法依据合同主张权利。同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滞纳金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二)信用风险
一旦被发现签订“阴阳合同”,当事人的信用记录可能会受到损害,影响其今后的商业活动和社会声誉。
(三)经济风险
“阴阳合同”可能导致交易无法顺利完成,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如果“阳合同”被认定无效,可能导致房屋无法过户,引发纠纷。
建议:
合同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合同,不要试图通过“阴阳合同”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对合同条款的变更需求,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如签订补充协议等。
总之,签订“阴阳合同”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给当事人自身带来了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在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诚信交易,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