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广场“蹦迪”欢,周边居民很苦恼 | 广场舞如何才能“健康且不扰民”?
人民广场“蹦迪”欢,周边居民很苦恼 | 广场舞如何才能“健康且不扰民”?
当天色微暗,华灯初上,市人民广场便会迎来一天中的客流高峰期。一个个舞蹈、唱歌团体进驻,让这里变得异常喧闹。
90后姑娘小未被一群在广场上自由“蹦迪”的中老年人吸引驻足,称自己宛如置身“草莓音乐节”。她不时夸赞老年人舞动身体的节奏感,也惊叹于大爷大妈们一晚上连跳2个小时的充沛精力。
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广场舞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也一直为人所诟病。近期,本报“民生热线”频繁接到群众的投诉,称市人民广场的音乐、唱歌声太大,严重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
参与群众:跳舞可强身健体愉悦身心
连日来,记者数次在晚上8时来到市人民广场,感受到了现场喧腾如音乐节的氛围。广场上的音乐声、唱歌声此起彼伏。这边是“套马的汉子威武雄壮”的豪情壮美,隔壁就是“九儿我送你去远方”的深情凄婉……细数下来,每晚至少有8支队伍在这里跳舞、跳操或唱歌。大部分队伍都有1至2个音响,音量有高有低。但由于队伍间隔得很近,声音叠加起来,则显得非常响亮。
对热衷广场舞的人群而言,这是他们放松身心的一种休闲方式。今年52岁的黄女士是市区一家酒店的工作人员,从17年前就开始跳广场舞。那时,广场舞刚刚兴起,黄女士觉得这种“想跳就跳,想走就走”的跳舞方式,很适合她这样的舞蹈业余爱好者,并一直坚持至今。“每次跳舞出了一身汗后,整个人会变得轻盈起来。”黄女士说,跳舞前无论多累,或者遇到怎样的烦恼,一出门跳个舞,生活、情绪上的烦恼也会跟着一扫而空。这是跳舞给她带来的正面反馈。除此之外,与舞友成为朋友,扩大社交圈,丰富业余生活,也是她一直坚持跳广场舞的原因。
在黄女士的舞队成员里,还有一位70多岁的大爷,也十分热衷跳舞,每天晚上必然到场,就连雨天也会出门到市人民广场跳舞。“这位大爷经常吐槽我们跳舞的时间短,说别人都是从晚上7时30分跳到10时。”黄女士笑着说,如果不是喜欢和感受到舞蹈的魅力,大家不会坚持着一直跳。
除了动作整齐划一的舞蹈团体,在市人民广场上还有几个称为“自由舞”的团体在整个场子特别显眼。其中,一位档主提供音响、幕布等唱歌设备,点歌需付费,3元一首,跳舞则自由加入,不收费用。由于跳舞动作不限定,只要跟着音乐节奏自由摆动身体即可,被他们称为“自由舞”。前文所提90后姑娘小未所看到的犹如“草莓音乐节”的现场,跳的就是自由舞。也有市民评价,看他们舞蹈的样子,像是回到20世纪90年代的迪厅。现场音乐节奏快,音量大,一群人明明是在空地上自由摆动身体,却整出了在灯光闪耀的舞池跳舞的感觉。
晴姐是“自由舞”场子里的“啦啦队”。她经常会站在椅子上,用麦克风鼓动在场的市民舞动身体,让大家通过跳舞来放松心情,愉悦自己。晴姐告诉记者,一开始跟着他们跳舞的只有一二十人,后面在一些舞蹈爱好者的带动下,越来越多人加入他们。如今,他们这一档中,每晚超过一百人跟着他们跳舞。每个人跳得满脸通红,出一身的汗。“我看到圈子里很多人越跳越‘年轻’,展现出健康的精神面貌。”晴姐说。
“你猜我多少岁?”“看不出来我已经快70岁了吧。”得知有记者来采访,朱女士表示,过去两年来,她经常来市人民广场跟着大家跳舞,现在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活力。采访中,也有不少“自由舞”爱好者向记者表达舞蹈给他们的身体带来积极向上的变化,比如提高身体素质,颈椎、腰椎的老毛病得到缓解,从中认识很多新朋友,因此感到十分开心。
“自由舞”团体的音乐几乎是市人民广场上最后关停的。接近晚上10时,档主会十分留意是否有执法人员到场。一到10时,他们立马会提醒跳舞的人群,要关掉音乐了。虽然跳舞的人群已经跳了两个小时,却依然意犹未尽。
面对记者的采访,他们更多的时间是在表达他们的诉求——保留他们在这里跳舞的权利。“广场舞是全民健身项目,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名广场舞爱好者说。
周边居民:音乐声太大影响生活作息
“有些广场舞队伍的高音喇叭实在是太响了,我每次散步路过都要捂着耳朵,和身旁的人说话都要扯着嗓子。”在记者走访过程中,也有部分市民对市人民广场上的音响音量表示异议。甚至使用较低音量播放伴奏的广场舞队伍也希望,部分高音喇叭的档主可以适当降低音量。
记者在现场感受到,多个音响的声音在广场上回荡,即使是在几十米开外,也能清晰地听到歌声。另外,记者在现场用分贝测试APP进行测试,发现市人民广场上的声音一度高达82分贝以上,平均为75分贝。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城市居民区、文教机关区等环境噪声标准值白天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显然,市人民广场上由歌舞活动所产生的噪声已经超出了规定的标准。
尽管这里的氛围热闹非凡,但周边部分住宅的居民直呼不堪其扰。近日,市民林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反映,称市人民广场户外唱歌的声音过大,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影响了在广场散步的群众,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把广场舞、户外唱歌的噪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让市民在享受休闲时光的同时,也能够保持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每晚5时30分至10时左右,歌声和广场舞的音乐声就在市人民广场上响起。”林女士忧心地表示,我们回家关了窗户也难以隔绝声音,学生静不下心写作业,上班族和老人在晚上也休息不好,这让他们备受困扰。其中,住在江城区南恩街道东花社区的居民最受影响。
也有群众提到,户外唱歌的噪声影响尤其大。由于部分唱歌档需要收费,档主之间为了吸引人群、营造氛围,就不断加大音响的音量,宛如进行音乐比赛,使整个广场变成了一个没有隔音设备的露天KTV。
“音响的音量可以调低,但我们的房子却不能轻易搬离。”住在附近的居民陈先生表示,跳广场舞固然是一种锻炼身体、放松心情的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老年人热衷于唱歌跳舞无可厚非,但不能让经营的商家和个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无视社会公德,损害他人的权益。他认为,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管理和引导,为市民提供更加合理、规范的娱乐空间,避免因为个别活动而影响整个社区的生活环境。
林女士的投诉并非个案。近年来,随着广场舞和户外唱歌活动的普及,类似的问题在市区多个公共区域都有出现。一些市民表示,他们迫切希望相关部门,对广场舞和户外唱歌活动进行规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原因分析:处罚力度偏弱震慑力不足
针对市人民广场产生噪声问题,5月9日下午,市政府热线服务中心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江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城区南恩街道办、江城区城南街道办等部门和广东威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冯志明到会议现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
会上,市公园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为了解决市人民广场噪声扰民的问题,该中心每天派出工作人员定期在市人民广场值班,对摆大型音响、大屏幕的经营性户外唱歌摊进行多次劝导、阻止,并设置告示牌。城管部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街道社区等也多次联合执法,但管理效果并不理想。
对于劝导、执法效果不理想的原因,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主要存在多方面的执法难点。
首先,广场舞和户外唱歌活动的参与者主要是老年人,部分老年人对部门执法行为不理解,对公共秩序和他人权益的尊重意识不强,往往对管理人员的劝告持抵触态度。
其次,户外唱歌是流动摊贩经营行为。一些摊贩为了吸引顾客、增加收入,不顾及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甚至刻意提高音响音量。此外,他们制造噪声的时间段大多数是晚上6时至10时。根据《噪声管理办法》,噪声管制时间是晚上10时至次日清晨6时,档主们会在晚上10时左右关闭音响设备,避开管理时间。面对部门的管理和执法,他们往往采取游击战术。一旦管理人员离开,便又恢复高音量的状态,或者搬离到其他场所,这使得执法工作难以取得全面、持久的效果。
最后,鉴于当前关于噪声影响的法律条文针对性较为薄弱,导致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明确依据,加之噪声影响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使得处罚力度偏低,因此,其产生的震慑效果并不显著。
部门联动:将明确细化噪声管理规定
“对全市公园的功能区域进行划分,设置静音区和娱乐区,在区域内设定音响分贝的上限,或许是一个可执行的解决方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工作人员拿出了一本《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指出其中第二十五条:公园绿地管理机构发现游客有违反公园绿地内功能分区和环境噪声限值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采取关闭相关区域等方式予以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以及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公园绿地管理机构劝阻仍违反公园绿地内功能分区和环境噪声限值,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市人民广场的主要功能是供民众休闲娱乐,若仅对其进行处罚,则会削弱城市的活力和人气。“建议把违反噪声影响相关规定的人员纳入信用惩戒范畴,并选取典型案例作为负面宣传,使公众具备心理预知,从而在全社会营造文明氛围。”冯志明律师表示,由于目前违反噪声管理的行为所导致的社会影响相对较小,一些市民可能对此不在意,导致问题屡禁不止。将其纳入信用惩戒范畴后,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市民的法制素养,促使更多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最终这次会议决定,由城管部门做好关于明确和细化治理市区公园娱乐休闲噪声的管理规定,届时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以要求违反规定的人员关闭音响设备,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罚款等处罚措施。在此之前,城管部门将加紧完成前置性工作,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和明确,以便相关部门在噪声管理过程中能够有明确的依据和指引,从而有效实施管理。城管部门也将联合其他部门对市人民广场的噪声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本文原文来自阳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