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刑事拘留要走哪些流程手续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刑事拘留要走哪些流程手续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64365.com/zs/3737281.aspx

刑事拘留要走哪些流程手续

按照程序步骤,刑事拘留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阶段:首先,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着犯罪事实或重大嫌疑,必须采取拘留手段以保障公共秩序的时候,申请人需填写完备的《呈请拘留报告书》,详细阐述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拘留的理由。

其次,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的严格审批之后,便可签发具有法律效力的《拘留证》。

紧接着,在执行拘留行动中,必须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且要求其在《拘留证》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拘留结束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与此同时,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但是如果因为无法联系到家属或者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而通知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的话,则可以例外。

最后,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还应该对被拘留者进行必要的讯问。

刑事拘留要坐牢了吗

刑事拘留意味着将被判入狱吗? 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导致被处以监禁刑罚,其判决生效的基础建立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上,且未经法定许可有权免于此类惩罚。

以下便是详细解释: 1.针对公安机关的羁押行为而言,他们对被拘留者进行讯问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若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时,必须立即将其释放; 2.如果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也应立即释放被拘留者; 3.在刑事拘留后,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若发现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充分可靠,且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便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或行政处罚手段,一旦实施便会留下案底记录。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后最终被宣告无罪释放,那么他将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

当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后,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若发现其犯罪证据确凿无疑,那么公安机关将会向检察院提出相应的审查逮捕申请,待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经过法院的审理后,该犯罪嫌疑人将被法律认定为构成犯罪事实,从而留下相应的案底记录。

反之则不然,若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根本没有明确且确凿的犯罪证据,那么他们就会释放此嫌疑犯,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会留下案底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要多久开庭

刑事拘留期限及开庭时间倘若公安机构对实施拘留措施的人员,判断其有必要被逮捕,则应在拘留期限届满的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及批准。

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及批准申请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高可达四日。

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他人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及批准申请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构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然而,若涉及到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工作,拘留期限则为17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了解了刑事拘留要走哪些流程手续后,我们还需要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例如,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是否能探视,这是很多家属非常关心的问题,按照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是不能探视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还有刑事拘留后的羁押期限也是关键内容,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情况会有不同的羁押时长限制。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人面临刑事拘留相关的状况,对于其中涉及的家属探视权、羁押期限或者其他流程手续方面的疑问还未得到解决,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准确解答。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