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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这些条款可能违法,职场新人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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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劳动合同中这些条款可能违法,职场新人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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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s://m.sohu.com/a/783208173_162758/?pvid=000115_3w_a

随着2024年就业季的到来,许多高校毕业生即将步入职场。然而,由于求职经验不足且急于找到工作,他们可能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忽视了一些潜在的法律陷阱。除了试用期时间和薪酬体系等常见问题外,职场新人还需要警惕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其他无效或不利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无效的:

  1. 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障,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劳动者放弃缴纳。

  2. 劳动者发生工伤自行负责: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免除其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

  3. 一定期限内不得结婚、生育,否则劳动合同终止:这种条款侵犯了劳动者的个人权利,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平等就业和禁止就业歧视的规定。

  4. 未达到工作年限离职需支付违约金:除特定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不得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情况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下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由于《劳动法》体系庞大,且实践中一些问题因地区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理解与适用。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建议劳动者第一时间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或者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合理的维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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