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如何披露,你了解吗?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如何披露,你了解吗?
新的年报季已经开始,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作为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其披露规定和相关违规案例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将梳理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披露相关规定,并通过多个违规案例分析,帮助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则。
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披露情形
并不是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披露业绩预告,而是达到规定披露情形的上市公司才需要披露业绩预告,未达到规定披露情形的不强制披露可选择自愿披露。
业绩预告更正
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最新预计本期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业绩快报
业绩快报披露情形
并不是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披露业绩快报,而是达到规定披露情形的上市公司才需要进行披露,其他未达到规定披露情形的可以自愿披露。
业绩快报更正
上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又预计实际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修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违规案例
在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过程中,除了要注意触及应当披露情形要及时披露外,大观还整理了几类容易忽略的违规情形,如下:
及时性问题
案例1: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A上市公司:2023年8月30日,A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3.46万元,2022年同期为-2,905.70万元。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扭亏为盈,但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A公司、公司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案例2:未及时更正业绩预告
B上市公司:2023年1月31日,B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0,000万元至15,000万元。2023年4月15日,B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显示,预计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亏损71,235万元。
2023年4月29日,B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75,323万元。B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经审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能及时进行修正。
交易所对B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B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未准确披露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收入是否低于1亿元,影响公司股票上市地位
案例
C上市公司(已退市):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1.52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1.382亿元;归母净利润为-3200万元至-4200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430万元至-4390万元。2022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预计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约0.72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0.66亿元;归母净利润为-4950万元至-6400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140万元至-6590万元。业绩更正原因主要是,在年审过程中,公司针对重要推广服务业务收入确认的方式咨询相关专家,在严格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后发现,该业务在实质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主要责任人的认定要求,因此将相关收入改按净额法核算,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确认。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称,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73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0.65亿元,归母净利润为-5269.81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403.82万元。因公司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归母净利润为负数,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公司业绩预告中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收入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业绩预告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收入是否低于1亿元情况不准确,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上市地位。
交易所对C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时任董秘予以通报批评。
风险事项提示不充分,且盈亏方向发生变化
案例
E上市公司:2023年1月31日,E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案例简称净利润)为800万元到1,2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案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3,800万元到-9,200万元。同时,公司提示风险称,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根据目前2023年1-3月生猪实际价格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约6,4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8,000万元到-6,000万元,扣非净利润-17,500万元到-15,500万元,净利润由正转负。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7,599.87万元,扣非净利润-16,422.61万元。
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中预计实现净利润为正值,但实际净利润为负值,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的变化,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对E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予以通报批评。
窗口期买卖
案例
F上市公司:方某自2020年4月27日至2022年8月3日担任F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7月2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方某及其配偶、女儿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上述人员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7月6日期间多次买卖公司股票。其中,合计买入103,080股,交易金额5,012,470元;合计卖出72,100股,交易金额3,143,104元。根据公司公告,上述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此外,方某于2022年7月6日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500股。2022年7月8日,公司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方某及其近亲属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此外,方某在公司业绩预告披露前1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业绩预告窗口期违规增持。
交易所对方某予以通报批评。
未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案例
D上市公司:(1)2022年1月29日,D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案例简称净利润)为9015万元左右。2022年4月28日,D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05361.04万元,并同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D公司实际业绩较业绩预告由盈转亏、金额差异大,信息披露不准确;(2)D公司未对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及2022年一季报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重庆证监局决定对D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易琳、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