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须知
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须知
本文主要参考某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的具体要求,其他学校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仅供读者参考。
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摘自《**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在本科高校学报或国内外论文检索源收录的刊物上(不含报刊和摘要等)发表或被录用至少1篇学术论文。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集美大学,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境外学术型硕士、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可放宽,但必须是国内外有正式期刊号的学术期刊。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不作要求。
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在国内外论文检索源收录的刊物上(不含报刊、增刊、摘要、专刊或专辑等)发表至少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SSCI、EI(仅限JA检索)收录论文或2篇为CSSCI(核心库)论文。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集美大学,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影响因子较高或JCR二区及以上的SCI、SSCI收录论文,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国内外论文检索源指的是SCI、EI、SSCI、A&HCI、CPCI-S、CPCI-SSH、CSSCI、CSCD、北大核心期刊、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等。
学院教授委员会可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对学位基本要求作出更高的规定,具体参照学院培养方案。
(2017级之前按旧版)
二、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1)学术论文已发表的提供所在刊物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封面标注学院、学号、姓名)、目录和论文全文;
2)学术论文已发表在英文刊物上且已被检索的,若该刊物只提供网络发行版或纸质刊物电子版的,须提供所在刊物的复印件和检索证明,复印件须导师签字并注明“该论文为原稿电子版打印”;检索证明由图书馆开具,须包含检索论文清单。
3)学术论文已被录用的须提供录用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论文全文打印稿,并填写《研究生学术论文出版保证书》;若录用通知书为网络版或传真件的,须打印或复印后由导师签名并注明“该录用通知为原稿电子版打印”或“该录用通知为原稿传真件复印”;论文原文打印稿须由导师签名并注明“论文原稿电子版打印”。
三、审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人进入新教务系统录入学术成果,未成功录入系统的成果,无法审核通过。若是还未发表或者未被确认录用的成果以及非第一条要求内的成果无须录入系统。
成果经导师和学院初审通过后,按研究生院时间安排提交材料系统复核,时间安排表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审核时间一般每学期8-11周,分学院审核,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若截止最迟提交时间仍未按时提交的,将无法通过学位审核。待材料完整后,提交下一期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