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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融合发展 探索建立“大戒毒”工作体系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坚持融合发展 探索建立“大戒毒”工作体系

引用
1
来源
1.
http://jidong.sdnews.com.cn/lwxw/202411/t20241126_4462393.htm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戒毒局“一体两翼”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山东省戒毒局“一体两翼一支撑三延伸”工作新思路,近日,山东省济东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行动、统筹谋划,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措施。选拔业务骨干成立课题组,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聚焦所内戒治和所外延伸两个维度,围绕戒毒新发展理念、依法戒毒、科学戒治、开放戒毒、融合发展、队伍专业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形成了“六论推进‘一体两翼一支撑三延伸’工作新思路落地见效”系列述评,引导全所警察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坚定信心,为推动山东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济东力量。今日推出第五论——《坚持融合发展 探索建立“大戒毒”工作体系》,以飨读者。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提出,要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为禁毒工作大局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为毒瘾戒治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戒毒工作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大戒毒”工作体系,要坚持“三个融入”,主动融入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大局、社会治理大局和禁毒工作大局,积极整合现有戒毒资源,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充分体现戒治主体多元化、戒治目标一体化、戒治手段多样化、戒治机制社会化,推动戒毒工作由封闭式、孤立化向联动式、开放化转变,对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完善毒品治理体系、推动戒毒工作融合发展、营造绿色无毒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探索建立禁毒戒毒执法协作工作机制,服务禁毒工作大局

《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戒毒工作在禁毒工作中发挥着“治已病”的作用,推进禁毒戒毒一体化执法协作机制建设,是服务禁毒工作大局的现实需要,也是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山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积极与公安、禁毒、检察等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诊断评估实施细则等制度,形成了戒毒执法闭环。面对毒品治理新形势,山东省戒毒管理局提出“一体两翼一支撑三延伸”工作新思路,把戒毒工作放在全省禁毒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聚焦服务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着力形成高效便捷的一体化协作新局面。要优化统筹协调机制。积极对接省市公安、禁毒等部门,强化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收治协商、诊断评估、联合执法、宣传教育、联合帮戒等工作机制,理顺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戒毒的协商环节,提升执法协作效率。要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落实《山东省禁吸戒毒“五严”执法巡查机制(试行)》,主动与公安、禁毒部门沟通,就戒毒人员送戒、病残人员收治等重点领域加强执法协作交流,制定针对性措施,完善执法协作制度办法,推进禁毒戒毒执法协作质效提升。要健全所地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对接交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与各地公安、禁毒部门互通毒情信息,跟踪任务完成进度,加强片区交流。通过协调会议、实地走访、线索上交等形式,及时解决戒毒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禁毒与戒毒工作联动。

探索建立四种戒毒措施紧密衔接工作机制,服务毒品治理大局

《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四种戒毒措施,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全链条戒毒体系。但在多年的戒毒实践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多头管理、戒毒资源浪费、戒治效果不均衡等问题。推动四种戒毒措施紧密衔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专业优势,打造完整、集约、融合的戒毒工作链条,是提高毒品治理成效的应有之义。要畅通信息共享路径。发挥戒毒执法协作机制作用,突出四项戒毒措施重点环节,从省、市、县三个层面,积极协调各地禁毒部门,推动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相关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上下联动、内外互通。要畅通决定执行路径。除自愿戒毒外,其余三项戒毒措施均为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在强制隔离戒毒中承担重要职责,并履行参与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及提出相关建议的责任,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在社区戒毒协议履行、强制隔离戒毒收治、社区康复决定等环节达成共识,在决定执行上建立便捷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衔接效率。要畅通衔接保障路径。完善“一段式”执行体制山东实践,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禁吸戒毒“五严”执法巡查机制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成果落地落实。健全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制度,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戒毒措施流转期间提供专业的戒毒服务。

探索建立所内戒治与所外延伸一体化工作机制,服务社会治理大局

戒毒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需要全社会、多部门的共同参与。在毒品治理新形势下,省戒毒局提出“三延伸”工作举措,积极构建禁吸戒毒宣传预防体系,向滥用各类成瘾性物质人员开展康复治疗,向有吸毒史的社区矫正对象和监狱服刑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专业优势,依法延伸戒毒职能,既是履行《禁毒法》《戒毒条例》的需要,更是服务社会治理大局的有效路径。要推进工作机制一体化。建立所内戒治和所外延伸一体化工作机制,所内戒治以完成强制隔离戒毒主责主业为核心,在完善统一戒毒模式基础上,深耕所内戒毒执法、管理教育等工作;所外延伸以贯彻落实“一体两翼一支撑三延伸”为统领,建立健全参与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开展戒毒康复和禁吸戒毒宣传教育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所内和所外两套工作机制同步运行、有序衔接。要推进科学戒治一体化。推动所内形成的比较成熟的戒治技术向所外延伸应用,针对所外延伸不同人群的特点,运用医疗、教育、心理、康复等多种戒治技术,建立以社会化管理为基础、以专业化戒治为重点、以科普化教育为补充、适应社会延伸需要的科学戒治体系。要推进专业队伍一体化。组织戒毒所专业警察多渠道参与到毒品治理和社会治理中,借助社会力量和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提升戒毒专业人才素质,建立一支业精善治、专业专注、高效务实的对外延伸专业化队伍。

探索建立戒毒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服务法治建设大局

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是戒毒工作的主阵地,但并不是“独角戏”,需要各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发力。近年来,山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借智借力、内引外联,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在文化戒毒、中医戒毒、康复训练、心理矫治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了戒毒工作合力。要聚焦社会化延伸+共建。推动政府机关、爱心企业、志愿人士、家庭等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戒毒工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解决毒瘾问题。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组建戒毒专家团,联合开展戒毒科研攻关,相关成果共建互联。要聚焦社会化延伸+共治。依托戒毒场所主阵地,通过设立帮戒基地、科研实训基地等形式,拓宽社会资源参与戒毒工作的渠道,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发挥司法行政“1团11队”禁毒戒毒法治宣传作用,分类别、分人群、分层次开展禁毒宣传,提升社会公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要聚焦社会化延伸+共享。针对滥用成瘾性物质人群增多,特别是吸食“笑气”的群体呈快速增长趋势,采取在戒毒所加挂牌子、设立康复专区等方式,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鼓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到戒毒康复场所接受治疗,为自愿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服务,推动戒治成果全社会共享。

推进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大局。当前戒毒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更加注重开放融合,更加注重协同联动,更加注重共建共享,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和社会治理大局,积极构建以党的领导为统领、部门协作为基础、依法履职为保障、科学戒治为支撑、延伸帮戒为重点、宣传教育为手段的“大戒毒”工作体系,为健全中国特色毒品治理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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