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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改造审批流程一般是怎样的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房屋改造审批流程一般是怎样的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2216474.aspx

房屋改造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需要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房屋改造的审批流程、农村宅基地改建政策以及违规改造的投诉途径。

房屋改造审批流程

房屋改建或扩建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和发证五个环节。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若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 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3.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需要的手续

  1. 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房屋所有权证
  3. 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文件
  4. 房屋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8. 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9. 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10.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明
  11. 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平面图
  12. 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程序

  1. 受理
  2. 初审
  3. 复审
  4. 审批
  5. 发证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城建规划局去审批和报建 带上有营业执照 施工资格证的正规装修公司的设计图,工程明细表和自己的房产证去办理

如果你所在的是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当然要遵守业主公约和与物业管理处沟通 如是你自建房扩建也要以不影响相邻权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农村宅基地改建政策

  1. 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 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 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权证就可以了。

  4. 现在很多省份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房子违规改造怎么投诉

私自改造房屋,可以找房管部门投诉、联系房屋监查大队,或者向当地法院起诉。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业主在物业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等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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