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 | 扫码点餐还需授权个人信息?是否侵权?
普法课堂 | 扫码点餐还需授权个人信息?是否侵权?
“扫码点餐”通常需要关注公众号、授权登录小程序等,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也会因此被商家获取。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侵权?“扫码点餐”又该如何规范?往下看,一起案件带你了解↓
强制获取个人信息,餐饮公司是否构成侵权?
2021年7月,当事人孔先生和朋友来到一家烤鱼店就餐,服务员告诉他们要扫码点餐。孔先生介绍,扫码后弹出公众号页面,里面只有“点关注”选项。点完关注后,进入公众号页面,会弹出点餐小程序。点击后,弹出让消费者“授权”的窗口,只有允许商家获取消费者登录账号的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消费者才能进入下单点餐的页面。
孔先生认为,商家设置的扫码点餐流程强制获取了他的个人信息。此外,即使他取消关注商家公众号,自己仍是会员,并且无法自行删除,仍存储在商家处的个人信息。于是,孔先生以侵害个人信息权为由,将这家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
一审认定:餐饮公司不构成侵权,但须删除个人信息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餐饮公司不构成侵权,但应尊重孔先生的个人信息决定权,判决餐饮公司将与孔先生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
孔先生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中,餐饮公司认为顾客点单时,他们都会提供线上及人工两种点餐方式,从未误导孔先生一定要扫码点餐。
审判长陈晓东:你去点餐的时候,他告知你可以人工点餐吗?
上诉人孔先生:没有。我再补充一下,第一次开庭完之后,他说进店之后,肯定先告诉你进行人工点餐。开完庭当天晚上我又到店去,我全程做了录音,我说怎么点餐,服务员说扫码点餐。
此外,孔先生尝试通过取消关注商家公众号的方式注销会员,来删除存储在餐饮公司处的个人信息,但这样做并没有作用。餐饮公司在庭审上辩称,删除会员信息需要消费者去店面提交书面申请。
二审认定:判侵权,违法民法典相关规定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表示,餐厅的这些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违反了民法典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 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现有证据,2021年7月27日餐饮公司服务人员未告知孔先生可以人工点餐,误导其以为只有扫码点餐一种服务方式。餐饮公司自行设置的扫码点餐程序要求孔先生必须关注商家公众号,并授权其获取孔先生的相关信息,属于变相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餐饮公司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
第一,餐厅对已收取的孔先生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
第二,要向孔先生书面告知收集这些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第三,要向孔先生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第四,要赔偿孔先生相应的经济损失,包括公证费用5000元。
便利还是侵权?扫码消费该如何监管?
针对这一现象,专家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门规定商家处理个人信息必须征得自然人同意,并且不能以自然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换句话说,即使是消费者拒绝,商家也不能拒绝提供服务。
许多商家将扫码点餐小程序的开发和运营委托给第三方技术公司,经由扫码收集的消费者个人数据也由其获取。由于监管上很难精准触达第三方公司,这就让消费者面临数据泄露的风险。如果信息被泄露、丢失、滥用,将会给消费者带来诸多麻烦,比如,收到大量垃圾短信、电话、广告,甚至遭遇诈骗等。
扫码消费不应是“单选题”,消费者的个人数据理应得到妥善的保护和使用。目前,多地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扫码消费服务方面的合规指引,规范当地的扫码消费服务经营行为。
专家认为,一方面,商家应当依法依规,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来收集、处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消费者也需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泄露,面对商家的不合理要求勇于说“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原文来自央视一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