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实施新规:11月起儿童乘私家车须使用安全座椅
香港将实施新规:11月起儿童乘私家车须使用安全座椅
香港运输署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新规,要求儿童在乘坐私家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设备。这一新规的目的是加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降低交通事故中儿童的死亡和受伤风险。
运输署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2020年间,香港每年平均约有162名12岁以下的私家车儿童乘客在交通意外中受伤,而且在2013年录得两宗儿童乘客死亡个案。2023年首11个月,共有359名12岁或以下儿童因交通意外受傷,已较2022年全年多超过一半,当中有一成六(59名小童)无戴安全带或使用儿童安全椅等设备。2023年11月底,一部私家车在吐露港公路失事,一名外佣及手抱的8个月大婴儿抛出车外受傷,事件一度令人揪心。
日本福冈市去年8月发生一宗致命车祸,一名32岁母亲驾驶的小型车迎头撞上巴士,导致坐在后座的7岁和5岁的女童,疑因安全带强烈紧勒腹部致死。警方调查发现,尽管两名女童在事故發生时已扣上安全带,但由於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带在碰撞时强烈勒住她们的腹部,导致严重内出血并最终致命。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一项研究表明,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以将交通事故中儿童的死亡风险降低60%。此外,儿童安全座椅还能减少5岁以下儿童80%的受傷风险,对5至9岁儿童的保护效果也达到52%。因此,社会各界强烈建议家长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为儿童使用安全座椅。有鑒於此,政府在2024年修例,规定婴儿和儿童乘坐私家车须使用安全座椅或安全带。
法例规定,由今年11月1日起,8歲以下兒童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不論坐在私家車前排或後排座位,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8歲或以上兒童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則可以在使用兒童束縛設備或佩戴成人安全帶方面二選一。私家車司機若違反規定,警方可向司機發出23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如案情嚴重則可交由法庭審理,最高罰款2000元。考慮到罰款數額並不算太高,亦有人士擔心能否產生足夠阻嚇力的問題。
同時,考慮到實際情況,修訂規例提供兩項法定免責辯護,一是私家車司機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已年滿8歲或身高達1.35米;二是司機在緊急情況下接載兒童(例如緊急就診)而未能趕及安排和使用兒童束縛設備。這些也是考慮到實際情況的人性化安排。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還面臨諸多情況,一是兒童乘客乘搭的士時的安全問題。目前法例並未強制規定8歲以下兒童在乘搭的士時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實際操作中,在乘搭的士時,不足3歲的嬰幼兒不計算在運載人數之內,一般由同行的成人負責看護好嬰幼兒的安全;而超過3歲的兒童乘客,則計算在運載人數之內,同時需要使用一般的安全帶。
對此,運輸署早前提到,如果兒童乘坐別人的汽車,又或者一輛車用以接載多名兒童,車上便可能沒有足夠的兒童束縛設備。在這種情形下,寧可讓兒童使用一般的安全帶,也勝於完全不使用安全帶。在此情況下,強制兒童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是否需要由私家車擴展到的士,則需要社會各界充分討論。
另外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是,當局早前已就規管網約車平台向公眾解釋立場,現時運輸署正進行需求研究,希望今年能在規管方面作出立法建議。在規管網約車平台之後,參與網約車平台營運的私家車還是否計算為「私家車」?他們在接載兒童乘客時是否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當局是否有足夠人手來執行法例?在規管網約車之後,強制兒童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是否需要進行優化調整?所有這些問題,都需要當局進一步釐清,以更好地執行法例,加強保障兒童乘客的乘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