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去哪个部门开?
死亡证明去哪个部门开?
死亡证明去哪个部门开?
死亡证明的开具部门主要由以下两个部门负责:
医院:如果公民在医疗卫生单位(如医院)死亡,由该医院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公安派出所:如果公民在家中或其他非医疗场所正常死亡,且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以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同时由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丧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死亡证明只有直系亲属才能开吗?
死亡证明并不是只有直系亲属才能开,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应的人员或机构负责。
若公民在医疗卫生单位(如医院)死亡,则由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若公民在家中、养老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且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家属(这里的家属并未限定为直系亲属)可以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疗机构或居(村)委会、卫生站(所)开具证明,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公民,需要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出具死亡证明。
相关条例: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死亡证明在去世后多久开?
死亡证明的开具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应在公民死亡后尽快办理。如果是在医院死亡,通常可以立即开具;如果是在家中或其他非医疗场所死亡,或者属于非正常死亡情况,则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这一规定间接说明了死亡证明的开具应在户口注销前完成,因此一般应在公民死亡后尽快办理。
本文原文来自max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