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典型案例② | 以“惩”护“薪”,保护劳动者权益!
治理欠薪典型案例② | 以“惩”护“薪”,保护劳动者权益!
临近年关,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集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重点攻克涉工资类案件,重拳打击“欠薪”行为。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惩戒措施,全年累计执结涉工资类执行案件693件,现选取两则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依法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成功兑付20名工人工资
——20名劳动者与某网络丝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某网络丝厂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及劳务费,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程序追索劳动报酬并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该厂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其投资人个人名下有工业用地及建筑物正在司法拍卖。由于大部分劳动者并未向该网络丝厂投资人钮某某追究责任,执行法官及时向劳动者释明法律规定,劳动者申请追加投资人钮某某为被执行人。
法院快速移送审查追加申请,依法裁定追加投资人钮某某为被执行人,并在参与分配程序中依法保障劳动者参与分配权利。同时,执行法官积极与抵押权人沟通协商,抵押权人同意将部分拍卖款项用于优先清偿工人工资、劳务报酬,帮助20名劳动者拿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兑付劳工债权130余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院及时发现财产线索并引导申请人追加投资人,执行裁判移送审查机制为劳动者获得参与分配资格争取了宝贵时间。在案款分配过程中,法院积极主动与抵押权人沟通协商,最大程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帮助劳动者取回报酬,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体现了人民法院关注民生、为人民服务的暖心司法。
案例二:欠薪逃匿,终将获刑
——费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
基本案情
盛泽镇某涂层厂老板费某某解散涂层车间后去向不明,累计拖欠9名员工工资共计20余万元。劳动部门责令该单位支付工人工资,该单位逾期未履行,且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仍无法与负责人费某某取得联系,费某某涉嫌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部门以费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赶赴外地将费某某抓获。费某某对其以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主动付清相关人员劳动报酬,并取得部分人员谅解。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费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典型意义
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作为企业经营者,当企业出现困难时要正确面对,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协商,不能心存侥幸,试图通过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法院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