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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五大法律特征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五大法律特征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192098.aspx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土地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特征涉及土地所有权归属、使用权主体、用途限制、转移条件以及法律保护等多个方面。本文将从五个维度详细解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核心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集体所有为基础: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建立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之上的,因此是一种用益物权。

  2. 主体限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不包括城镇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在农村村民能以非常低廉的价格甚至是无偿获得宅基地,通过分配给农民宅基地,能够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居住条件,最终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必须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限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3. 用途严格限定:宅基地使用杈只能用于建造农村村民的个人住宅。所谓建造农村村民的个人住宅,是指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厨房、厕所、院墙、储藏室。

  4. 随房屋转移: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房屋的合法存在而存在,并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房屋因合法地继承、赠予、买卖等方式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在买卖房屋时,宅基地使用杈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屋转移。

  5. 受法律保护: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杈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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