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全解析:来源、管理、使用及查询方法
小区公共收益全解析:来源、管理、使用及查询方法
许多市民在了解过之前的相关新闻后,产生了进一步探究小区公共收益的浓厚兴趣。那么,小区公共收益究竟从何而来,又该如何合理使用和管理呢?
小区公共收益,简单来说,就是业主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必要成本后的净收益。这些收益来源广泛,例如,利用业主共有的车位、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所获得的收益;通过在业主共有场地、灯箱、单元门、外墙、道闸以及电梯轿厢、单元门厅、走廊通道等设置广告所获取的收益;还有,利用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场地进行租赁或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如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此外,还包括公共收益的利息收入,相关单位支付的归全体业主的违约金、赔偿金、旧设施设备残值等,以及其他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
由于小区公共收益关系到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其管理权应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小区物业会负责专账管理公共收益。而一旦业主大会成立,新选举产生的业委会将负责在银行开设小区公共账户,并公告全体业主。若业委会任期结束或解散,原业委会可继续管理资金,直至小区新业委会成立,再行移交。
对于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市物业管理处主任倪钱斌强调,这些收益必须单独列账并定期公示。物业应每半年、业委会则每年在小区的显眼位置,如主要人行出入口、小区公示牌等,或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公示公共收益的详细明细,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那么,这些小区公共收益应该如何使用呢?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公共收益在扣除必要的合理支出后,应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时,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合理需要。若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则应按年度进行,且补充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范围广泛,例如,它可以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增设,只要是能够普惠全体居民的活动,都可以被视为公共收益的合理用途。”倪钱斌进一步解释道。他指出,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通常会详细规定公共收益的资金管理方式、管理人选,以及公示的时间、内容,甚至单次或年度使用金额等具体事项。
“在遵循议事规则的前提下使用公共收益时,业委会需要先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经过审核后,再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若使用金额超出限额,业委会应及时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倪钱斌强调。
那么,业主们如何查询小区的公共收益呢?为加强管理和监督,我市将在张家港的“智慧物业”平台新增“小区公共收益信息公示”模块,使业主能够便捷地查询公共收益的详细信息。同时,还将协调相关监管银行为小区提供代理记账和定时公示等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共收益的管理。
此外,为了增强市民的维权便利性,我们已开通“今日张家港”APP中的“市民诉求中心”小区公共收益线上反映通道。市民们若发现小区在公共收益方面存在收支不清、用途不明确或未按时公示等问题,可随时通过此通道进行一键式投诉。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自《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