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帝二十八年不上朝考——明代中枢权力体系的制度韧性
万历帝二十八年不上朝考——明代中枢权力体系的制度韧性
公元1582年的紫禁城深夜,万历皇帝朱翊钧手持金冠玉带,将象征勤政的冠冕狠狠砸向地面,碎玉飞溅的声响惊醒了殿外值守的侍卫。这一摔,不仅摔碎了“朕日理万机”的假象,更揭开了大明王朝的生存密码。
答案藏在明朝权力结构的百年演变中,而这场制度变革的起点,始于开国皇帝朱元璋对权臣的“恐惧”。
朱元璋时代:废除丞相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在南京城门楼上,看着被押赴刑场的丞相胡惟庸,冷笑一声:“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不闻设立丞相!”
他废除中书省,将六部直接置于皇帝麾下,据《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二载:“洪武三十年,上御奉天殿,日理万机”,日均批阅奏章200件。
可这份勤劳,终究成了帝国的致命枷锁。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朱元璋不得不设“四辅官”协助理政。
朱棣时代:内阁和司礼监机构形成
永乐七年(1409年),为解决政务堆积,朱棣选拔解缙等七人入值文渊阁,称“内阁大学士”,但明确规定:“内阁之职,同翰林,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明太宗实录·卷九十六》)
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司礼监,最初仅为内廷文书机构,负责收发奏章、誊录圣旨等事务。
仁宣宗时期:内阁制与司礼监权力确立
明仁宗正式将文渊阁大学士定为常设辅政机构,赋予“票拟权”(代皇帝起草诏书)。杨士奇成为首位内阁首辅,标志皇权与文官集团的协作模式形成。
明宣宗时,赋予内阁“封驳权”,可驳回不合理的诏令(如1429年驳回宣宗增税奏章),内阁渐成分担皇权的工具,皇帝“凡有政事,与群臣面议,至晚退朝,始令内阁拟票”(《殿阁词林记》)。
与此同时,司礼监开始参与“票拟”(内阁草拟诏书)后的“批红”(皇帝朱批)。
正德年间,刘瑾任司礼监掌印太监,获得批红终审权,形成对内阁票拟的制衡。
内阁首辅与司礼监掌印形成“对柄相权”的格局,双方互相牵制。
内阁制已演化为精密的国家机器:大臣将奏章经通政司汇总,送内阁“票拟”,由司礼监“批红”,在传到六部执行。紧急事务(如边关战报)可“径发内阁,即拟即行”(《明会典·卷二百十三》)。
在这种制度下,文官集团以首辅为核心,通过“票拟”主导政策制定;宦官集团以司礼监掌印太监为首,以“批红”权监督制衡。
万历二十八年不上朝
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去世后,万历皇帝终于撕下“改革傀儡”的面具。他开始疯狂试探制度的底线:
连续三年不上朝,将奏章“留中不发”;与文官集团爆发“争国本”之争(是否立太子),万历二十年开始拒绝临朝,直到他去世的万历四十八年。
明代皇权与文官集团形成了特殊的权力平衡机制。正如历史学家黄仁宇所言:“万历的怠政,恰似一场制度压力测试——大明官僚系统已成熟到能脱离皇帝独立运转。”
然而,权力制衡机制逐渐失效——魏忠贤利用司礼监的‘批红权’铲除异己,崇祯帝则因怀疑所有内阁首辅而亲手摧毁制度信任。最终,当制度沦为野心家的提线木偶,再精妙的设计也难逃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