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将被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如何申请将被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一、如何申请将被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关于申请将被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原告需向法院提交要求将被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假如原告坚信被告符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标准,那么便可向执行法院提交这份申请,法院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申请的仔细审查和决策。若经审查后,法院认为被告确实具备相关的情形,会出具一份书面裁决,正式宣布将被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在此过程中,提交的申请应当明确申请事项以及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
除此之外,也有可能是由法院自主判断,并最终做出决定将相关人员加入失信被执行人行列。若在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失败,并且认为被告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况时,法院仍有可能直接将被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列之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失信被名单需要向有关部门、机构通报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之若干规定》以及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相关规定》,各级法院执行机关有权对特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罚措施,该项决定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法院公告栏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同时向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等机构进行通报,以便于这些相关单位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多个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罚。
三、失信名单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公布
失信人员信息将通过以下途径发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及法院公告栏等。政府部门会在公共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策支持、融资贷款以及市场准入、资格认证等环节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制裁措施。
以上是关于如何申请将被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