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是什么意思
累犯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是什么意思
一、累犯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是什么意思
“累犯”是指受到特定程度上的刑事惩罚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触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情况。
对于究竟何为“累犯”,其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无论是前一次犯罪还是后一次犯罪,它们都必须属于故意犯罪;其次,前后两次犯罪所应受到的刑罚均须为被指定的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再者,后一次犯罪的发案时间必须在前一次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的五年内。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简述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处罚规则是什么
符合如下所列特定条件的罪犯,即可判定为累犯:首先,前后所犯的两次罪行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更严重刑罚的犯罪;其次,这两宗罪行皆需为故意犯罪;再次,罪犯在上一次犯罪的刑期执行完毕或者获得赦免后的五年内再度犯下新的罪行;最后,罪犯在实施其前一次犯罪时应已成年(即年龄达到18岁)。
关于累犯所面临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累犯将受到严格的刑事处罚,并且这种处罚须较非累犯更为严厉;其次,对于累犯而言,不能被判处缓刑,因为缓刑属于一种较为温和的刑罚形式;再者,累犯也无法获得假释,后者通常适用于被判处长期监禁的罪犯,旨在给予他们一定程度的自由;然而对于累犯来说,仅仅在服完现有刑期之后才能获得释放。
三、累犯一般判刑加重几个月
对于累犯而言,通常会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增加10%-40%的刑期,且这一增幅不得少于三个月。
加重处罚并非刑法中所明确规定的量刑情节,仅适用于量刑原则的范畴之内。
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加重处罚意味着可以在所判处的数种刑罚之中选择最高的刑期,并且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来执行刑期。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量刑,采用了限制加重原则进行处理。
以上是关于累犯的适用条件和范围的相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