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窗口:清代广州的十三行
帝国的窗口:清代广州的十三行
广州十三行是清代独特的对外贸易制度,它既是清政府闭关锁国政策的产物,也是中国由朝贡贸易向正常贸易转变的重要象征。本文将从十三行的起源、制度内容及其衰落,全面解析这一历史现象。
十三行制度的建立
广州十三行的最早出现时间,学术界存在不同看法。清代诗人屈大均曾在《广州竹枝词》中写道:“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有学者认为这首诗作于开放海禁之前,说明十三行在明代就已存在。但多数学者认为,十三行制度的真正建立是在清朝开放海禁之后。
当时广州的外商商馆
1683年,清军收复台湾后,康熙帝宣布废除海禁政策,准许海外商人来华贸易,并在东南沿海设立粤、闽、江、浙四大海关。1685年,粤海关在广州成立,取代了宋代以来的市舶司,负责征税。
1757年,乾隆帝下令所有外国商船只能在广州停泊与贸易,其他海关口岸全部关闭,形成广州一口通商的局面。此时,广州成为中国与外国进行商贸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的唯一口岸。
清代的广州港
在粤海关成立的第二年,清政府在广州招募了一批实力雄厚的商家,这些商家多来自广东、福建、安徽等省。最初确定的商家数目是十三家,因此称为十三行。虽然商家数目并非固定,但“十三行”之名约定俗成,逐渐成为广州对外贸易机构的统称。
十三行制度的具体内容
十三行是清朝建立的一种官控商营制度。行商代表官府经营对外贸易,征收关税,并被赋予对外贸易的垄断权。他们受到粤海关监管,对外商来说代表清政府,对清朝官府来说则代表外商,兼具官商、税官和外商代理的身份。
十三行大火
保商制度
1745年,清政府从二十多家行商中选出5家财力雄厚的行商作为保商。1754年,保商制度正式建立,规定如果外国商船或其代理人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行商负责。
十三行行商伍秉鉴
对外商在华经商的管理制度
1720年,行商在广州成立公行,制定行规以协调价格和交易程序。1755年后,清政府支持公行垄断广州对外贸易。外商必须通过行商与粤海关交涉,并承担船钞、规礼和关税等杂税。
外商个人行为的管理制度
清政府针对外国人制定了一系列行为规范,包括禁止外国兵船进入虎门、禁止携带武器和妇女入华、限制外商雇佣华人仆役等。
广州十三行的衰落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军攻占广州,当地民众将外商商馆和行商舍馆全部烧毁,十三行化为废墟。鸦片战争后,随着通商口岸的增加,行商无法维持垄断地位,加之各种杂税和外债负担,大多数行商破产,行商制度逐渐瓦解。
十三行内部商店布置
结语
十三行是清政府闭关锁国政策的产物,但也是中国古代由朝贡贸易向正常贸易行为转变的重要象征。行商属于半官半商的性质,其利润主要来自政府赋予的垄断权力,而非商业经营。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要打破十三行的垄断地位。尽管十三行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但它在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中仍有其合理性,对中西经济文化交流也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