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建筑工程款解决妙招
拖欠建筑工程款解决妙招
在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本文总结了九种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有效方法,包括及时主张权利、利用合同有效性问题、合理顺延工期、保存争议证据、注意利息和诉讼时效、利用法律特殊保护措施、行使工程留置权和优先受偿权、以及债权转让等。这些方法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可以帮助建筑企业和从业者有效应对工程款拖欠问题。
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工程款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质保金。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争取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对施工方有利的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一旦业主建设单位出现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情形,应及时提出要求付款的书面申明或索赔申请。此外,对于工程款的支付状况要及时核对,必要时定期和业主建设单位采取财务对账的方式来固定证据。对账的书面单据要加盖双方的印章。
二、充分利用建筑合同有效性问题来确保工程款回收
我国法律认定转包、挂靠均属于无效合同。如果签订了这类合同后出现恶意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施工企业可以要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一旦合同无效,施工企业不仅可以要求承包人返还,而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法院判决业主建设单位直接对其返还工程款。
三、合理合法顺延工期促使工程款及时支付
如果出现了逾期付款的问题,施工企业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施工企业可以再次发函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损失,并告知其相应顺延工期。
四、对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定价及时保存证据或提出司法鉴定
对于工程变更,要及时按照业主建设单位要求履行工程变更的认可手续。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第三方确认证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等途径来维护自己利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作司法鉴定。
五、不要忽视工程欠款利息的权利主张
施工企业首先可以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或者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施工企业仍然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要求支付利息。利息应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难以确定工程款结算时间的,以工程交付次日起算。
六、要特别注意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送交书面催款函、合同中约定电子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催款文书、在媒体上刊登催款函等措施来防止超过诉讼时效。
七、实际施工人应当充分利用法律的特殊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际施工人由于直接和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因此他们是不能越过承包人直接起诉没有合同关系的业主或者总承包人的。但是由于实际施工人往往是劳务队、包工头等建筑领域从业者,他们的欠款往往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因此,法律对此做了特殊规定。
八、房建工程施工人要及时行使工程留置权、优先受偿权
施工企业一是行使工程留置权,即建设单位可以将在建或者完工的工程保留,并通过法院变卖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权益;二是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特别是对于承建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工程款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但建设工程价款优受偿权从竣工之日(已完工工程)或约定竣工之日(在建工程烂尾)起必须在6个月内行使,且不得对抗已付清大部分房款的消费者。
九、以债权转让形式变相取得工程欠款
如果业主或总包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拖欠材料商、劳务队的欠款,施工企业也可以采取债权转让的方式将自己享有的针对业主或总包单位的债权转让给自己的材料商、劳务队等债务人,来抵消自己的债务,由债务人直接向业主追索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