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层高标准及使用期限详解
商品房层高标准及使用期限详解
商品房的层高标准和使用期限是购房者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商品房的层高标准要求、两限房转商品房的流程以及商品房到期后的处理方式。
商品房层高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对层高有严格的规定:一般住宅的层高应设置为2.80米;卧室和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0米,局部区域不得低于2.10米,同时,这些房间的面积亦不可超过室内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在利用坡屋顶作为卧室、起居室(厅)时,半数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10米;而厨房和卫生间的室内净高则不得低于2.20米。
厨房和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的净距不得低于1.90米,且不能影响门窗的正常开关。
住宅的高度不仅可用“米”来衡量,还可通过“层”来计算,即每一层的高度都有特定的设计要求,这被称之为层高。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至上层楼板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实际高度。
根据1987年发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层高通常设定为2.6米、2.7米或2.8米。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两限房转商品房流程
两限房(限房价、限套型)转商品房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 首先,向所在居委会(社区)咨询所需准备的文件,并携带户口簿。
- 到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 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居委会,由其转交区住保办进行审查。
- 在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的五年内,该房屋不能出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回购申请,回购价格将根据购买价格、折旧率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 回购后的房屋将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
- 拿到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后,如果想要出售房屋,需要按照当时同一地区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之间的差价,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等款项。
商品房到期后的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住宅用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期限届满之时,其使用权将自动得以延续。关于这一自动续期的操作方式及要求,现今最新的法律规定采取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方案进行处理。具体而言,此措施意味着:住户无需特意提交续期申请即可实现;在管理方面,政府不会向住户征收任何额外的费用;同时,关于房屋产权的转让以及相关的登记手续仍可按照正常程序予以办理。换言之,即便您的房产使用权已经到期,但它仍然属于您所有,无须担忧会被政府收回或需支付高额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