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工案例说|吴烨:知其意,悟其理,守其则,践其行!
法治社工案例说|吴烨:知其意,悟其理,守其则,践其行!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社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调解技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本文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展现了法治社工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艺术,成功化解一起因养鸽引发的邻里纠纷。
接着上一期的
全国首批法治社工调解典型案例(点击查看)今天,我们就来认识
唯亭街道泾上社区社工——吴烨
看看他是如何活用法治思维
练就基层治理真功夫的~
个人简介
吴烨,男,中共党员,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社会工作师,现为唯亭街道泾上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吴烨能够积极运用所学法治思维和调解技巧,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实战能力,做到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曾先后获评第一期法治实训“优秀学员”、唯亭街道“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案例简介
调解前
卓某系某小区401室及阁楼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在阁楼阳台饲养了20多只信鸽。信鸽叫声扰民、羽毛飞散、粪便恶臭,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周边居民多次向卓某反映情况,但卓某认为,法律并不禁止饲养信鸽,其依法享有饲养信鸽的权利。
吴烨等社区调解员接到居民投诉后,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勘察,根据现场情况显示,卓某阁楼阳台内确实饲养了大量信鸽,在噪音传播、环境卫生等方面都对周边居民造成了不利影响。
为了在居民饲养宠物和维护其他居民相邻权之间找到平衡点,吴烨对卓某进行了耐心劝导,告知其法律虽然不禁止饲养信鸽,但饲养信鸽也需要经过相关单位审批,并且符合市容和卫生防疫等有关规定,同时要做到文明饲养,不能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目前,卓某的养鸽行为已侵犯了陈某等其他居民的相邻权,理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调解后
经过吴烨多次上门调解、耐心释法析理,卓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已经侵犯到其他居民的权益。经协商,卓某同意将信鸽全部处理,并向周边居民道歉,居民也对卓某此前的行为表示了谅解,各方一致握手言和,该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取得成效
吴烨在了解案情、现场查看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卓某进行劝导,最终协商成功。一方面,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并理解了相邻权的相关内容,并在饲养人的养鸽自由与相邻关系人的生活安宁之间找到了平衡点;另一方面,也为社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法官点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宠物的居民越来越多,宠物类型也越来越多样,但宠物在给居民带来陪伴的同时,也可能会给邻里关系和社区环境带来一些不和谐因素。
根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5条也规定:“饲养宠物、信鸽,投喂犬、猫等动物,应当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产生的粪便等垃圾,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饲养宠物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严守文明道德,不侵犯其他居民的相邻权。
本案中,吴烨经过现场走访调查、耐心释法析理,妥善化解了因宠物饲养问题而引发的社区矛盾纠纷。一方面,提升了居民的法治意识,促使广泛居民自觉规范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养;另一方面,在社区形成了邻里和睦的良好风尚,充分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了文明社区、美丽社区、和谐社区建设。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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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社工案例说|吴烨:知其意,悟其理,守其则,践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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