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上诉期的法律救济:再审申请条件与抗诉流程
错过上诉期的法律救济:再审申请条件与抗诉流程
错过了上诉期,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申诉再审,或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方式进行补救。再审主要针对原判决错误,请求重审;抗诉则是检察院对错误判决提出纠正。
错过了上诉期如何补救
当错过了上诉期限,补救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二是申请检察院抗诉。
再审申请是针对原判决或裁定可能存在的错误,通过法定程序请求法院重新审理的一种救济方式。
检察院抗诉则是基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对法院的错误判决或裁定提出纠正意见。
这两种方式都为错过了上诉期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
再审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再审申请的条件相对严格,主要包括以下十三种情形:
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需要注意的是,被告的疏忽或认为判决书不标准并非再审的法定事由。
上诉期过后检察院抗诉流程
在上诉期过后,若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符合抗诉条件的,可以启动抗诉流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
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发现类似情况时,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抗诉流程包括检察院审查案件、制作抗诉书、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等步骤,最终由法院对检察院的抗诉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