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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捕捞”危害大!朱征夫代表建言趋利性执法司法整治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远洋捕捞”危害大!朱征夫代表建言趋利性执法司法整治

引用
1
来源
1.
https://news.jcrb.com/jsxw/2025/202503/t20250304_6856303.html

近年来,“远洋捕捞”现象备受关注。这种现象主要表现为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以及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等行为。全国人大代表、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朱征夫长期关注这一问题,并多次在全国两会期间递交相关建议。

朱征夫指出,“远洋捕捞”通常伴随着办案机关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违反规定异地抓捕、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随意关停企业、违规违法划扣冻结资金、侵吞应当返还财产等行为特点。这种受利益驱动的趋利性执法司法,不仅恶化营商环境,也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针对这一问题,朱征夫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整治力度。对于涉及异地独立性执法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将案件通过指定管辖的方式移送企业所在地或被告企业家经常居住地的检察院、法院进行管辖。对于本地企业受到本地公安的逐利性执法案件,由其他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法院办理更为适宜的,应当指定到其他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法院进行管辖。

朱征夫还建议通过修改法律或作出立法解释,将刑法规定的“刑事案件的罚没所得一律上交国库”中的“国库”明确规定或解释为“中央国库”,将刑事案件罚没所得统一上缴中央财政,彻底切断地方财政和办案机关与所办案件之间的利益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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