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命周期法的煤电碳足迹评估
基于生命周期法的煤电碳足迹评估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碳排放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作为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燃煤发电行业的碳足迹评估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基于生命周期评价法(LCA),对河北省某燃煤电厂进行了碳足迹评估,从上游和核心两个环节分析了燃煤机组的电力碳足迹及影响因素,为煤电减碳提供了数据支撑和思路方向。
评价方法
生命周期法
生命周期法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碳足迹评价方法,评价的内容包括产品或服务在原材料开采、生产、加工、储运、使用和废弃处理等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一个完整的LCA过程应至少包括目标与范围的界定、清单分析、影响评价和结果解释4个步骤。
图1 燃煤发电碳足迹生命周期评价流程
目标与范围的界定
功能单位的选取考虑了以下因素:
- 根据《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GB/T 24040—2008),功能单位的首要目的是为相关的输入和输出提供参考,应当保证结果的可比性。
- 功能单位及研究边界需要基于研究目标确定,本研究目标为核算燃煤发电产品的碳足迹,以挖掘煤电生命周期减碳潜力,为电力行业碳双控提供数据支持。
- 以往的燃煤发电生命周期评价案例中,发电产品的功能单位对象一般选取机组的发电量或供电量,数量为1 kW·h。
基于以上原因以及本案例所能收集到的数据种类,确定本案例中功能单位选取为整个燃煤发电厂生产的1 kW·h供电量。
排放清单
根据排放方式不同,温室气体排放可以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因此,依据物质流和能量流,对上游环节和核心环节分别进行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分析。
图4 燃煤发电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清单
上游环节主要涉及的排放可以分为煤炭供给、辅料供给2个过程。核心环节主要涉及的排放可以分为运行发电、废物处理2个过程。
结果与分析
数据来源
排放计算数据包括现场数据和背景数据2种。现场数据主要包涵企业的生产数据,背景数据来自数据库、相关文献和已发布的标准指南等。
与其他文献的结果对比分析
根据碳足迹的计算结果,2022年的燃煤电厂发电产品的上网电量碳足迹总量为7.4×106 tCO2e。本案例电厂的供热比为0.244,在对燃煤发电输出的电热产品基于供热比进行热电分摊后,得到整个燃煤电厂的单位上网电量碳足迹结果为0.932 kgCO2e/(kW·h)。
通过文献结果的对比分析,本文对边界清单划分的严谨性和完整性具有独特的优势,对中国电厂碳足迹评估的方法标准化具有较大贡献。
过程排放分析
综合排放清单和碳足迹的计算结果,针对边界过程进行排放对比分析,得到燃煤发电生命周期过程排放结果。
图5 燃煤发电生命周期过程排放分析
由图5和图6得出以下分析结论:在上游环节中,煤炭开采造成的间接排放占上游环节碳足迹绝大部分,辅料生产部分碳足迹占比不足3%;在核心环节中,煤炭燃烧造成的直接排放占核心环节碳足迹绝大部分,废物利用部分碳足迹绝对值占比超过2%。整体来看,直接排放是燃煤发电生命周期的主要碳排放方式,占据总碳足迹的99%,其中煤炭燃烧造成的直接排放占绝大部分,占比在79%左右,其次是煤炭开采造成的直接排放,占比超过20%。
与碳核查的对比
燃煤发电的碳排放核查和碳足迹评估的排放组成高度重合,均以直接燃烧为主。因此,碳排放核查和碳足迹结果的特征应该有相似之处,但机组参数对结果的影响也存在细节上的不同。
结论
- 燃煤发电的碳足迹主要集中在核心阶段的燃烧直接排放,占总碳足迹的80%左右,但并不是通常认为的95%以上。这是由于煤炭开采环节存在大量耗能和逸散排放,煤炭在上游过程的碳排放量不容忽视。
- 通过文献的结果对比,降低燃烧直接排放是电厂降低碳足迹的有效手段。通过CCUS等技术手段可以有效降低直接排放,推进现有的CCUS技术发展,通过在建设初期提供政策补贴、推进CO2的商业化利用等方式降低电厂的经济性损失,提高CCUS的普及率,可以有效降低电厂的直接碳排放。
- 燃煤发电的碳足迹降低不只依赖常规的电厂降碳手段。由于上游环节的煤炭相关排放也具有较高占比,建议未来的政策方向加强上游约束,通过碳标签等方式推进煤炭生产相关企业的降碳工作,以达到电力生产全产业链降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