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米勒特制度的衰亡是因为内部矛盾?
奥斯曼帝国米勒特制度的衰亡是因为内部矛盾?
米勒特制度是奥斯曼帝国管理非穆斯林少数群体的独特制度,它允许这些群体在宗教和文化事务上保持一定程度的自治。然而,这一制度在帝国晚期面临着诸多挑战,最终在20世纪初走向衰亡。本文将探讨米勒特制度衰亡的原因,特别是其内部矛盾和外部冲击。
奥斯曼帝国对米勒特的改革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内部的很多机制基本维持原样。东正教米勒特中,牧首依然保持很大地位,亚美尼亚米勒特的分裂情况仍在继续,犹太教米勒特的内部依然混乱。阿布杜·哈米德二世的继位后,他对于米勒特的态度有相应的变化,因为他更希望加强中央集权。他开始收回米勒特的一些权力,尤其是教育权,但是总体情况并没有太大变化。
内部争斗不断
1908年奥斯曼爆发青年土耳其革命,团结与进步委员会执掌政权,它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君主立宪制,恢复宪法。他们对于帝国境内的非穆斯林主要采取联合的政策。团结与进步委员会的指导思想依然是奥斯曼主义,他们排斥土耳其主义,想通过联合境内所有的民族,恢复以往强大的奥斯曼国家。但是,他们与三大米勒特之间关系或合作或敌对。而三大米勒特面对新政权所采取的政策也持晦暗不明的态度,双方之间的关系混合着内部的派别斗争,变得十分复杂。
两个基督教米勒特对新政权的政策基本不抱积极支持的态度,而且他们与团结与进步委员会存在诸多分歧。东正教的牧首在团结与进步委员会的政策提出时,就已经预感到这一做法将会损害自己的传统权力,因此他们与委员会谈判,声称只要保留自己的传统的权力,就将支持委员会的政策,但是双方在这一问题上并没有达成共识。之后双方在议院议席的分配问题上又产生分歧。牧首认为分配给东正教米勒特的席位太少,因此他们与帕夏谈判希望获得更多的席位,但是帕夏并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之后,牧首又与最高波尔特谈判,得到了相同的结果,这就进一步导致了牧首的不满。而此时,反对团结与进步委员会的自由党人希望联合希腊人共同反对他们,因此就与牧首暗中接触,以期获得支持;而牧首碍于身份,虽然没有公开支持此举,却在背后表明将会支持自由党在议会中的人选。
自由党与团结与进步委员会之间的斗争愈演愈烈,1909年自由党还发动了反对团结与进步委员会的运动,而期间希腊的新闻媒体给予了自由党很大帮助。面对希腊人支持反革命运动的做法,团结与进步委员对联合少数族群的信心动摇,他们寄希望于立法,约束少数族群的文化与政治自治,以达到他们团结所有宗教与种族的目的。委员会最先约束的是米勒特在学校教育方面的自治,因为他们认为学校教育中宣传反对团结与联合的思想。委员会向议会提交了有关教育方面的立法,要求所有学校教授奥斯曼土耳其语,这遭致了双方之间矛盾的升级。
在某种意义上,米勒特内的一些上层知识分子认为,奥斯曼国家已经奥斯曼化了,它的前提是在没有侵犯臣民的宗教与种族认同的前提下。但是,团结与进步委员会并不这么认为,他们想要将奥斯曼化的规模推向帝国内的所有臣民,这从他们对待语言的态度上就可以表明。随后团结与进步委员会又向议会提交了几项重要立法。主要是涉及军队服役、新闻管理等方面法律。米勒特对这些立法无疑都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是没有结果,双方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
矛盾重重
亚美尼亚米勒特对奥斯曼国家的政策也并不抱积极态度,但这主要是以牧首为首的利益既得者的态度。亚美尼亚牧首曾经与东正教牧首一起联合反对过团结与进步委员会的各项立法。亚美尼亚米勒特内部还有一派,那就是亚美尼亚革命同盟,他们主要代表的是内部小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对于新政权的政策抱有积极支持的态度,并且主动与团结与进步委员会合作。团结与进步委员会掌权之后,希望米勒特内部的诸多政治组织全部融入到他们的团体中,但是没有一个组织愿意瓦解其政治组织;革命同盟虽然同意与委员会合作,但是他们坚持保留自己的政治组织,同时保有他们的自由,委员会为了表现他们的诚意,接受了这些要求。
尽管革命同盟与委员会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合作,但是双方的完全意向不同。委员会想要将所有的宗教与种族融入奥斯曼国家,但是革命同盟想要通过此实现他们的自治,甚至想要谋求独立。因此,双方之间的合作也是矛盾重重。尤其是长期困扰奥斯曼帝国的亚美尼亚人的问题,即在东部省份,亚美尼亚与土库曼、库尔德人之间的农业争端,始终无法得到解决,导致双方之间的嫌隙加深。团结与进步委员会执政期间,亚美尼亚米勒特还遭遇到了自由党人的仇视。1909年,自由党人发动的反革命运动,反革命分子认为亚美尼亚人支持团结与进步委员会,因此对他们进行了大屠杀。其实,自由党人更重要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此事引起西方国家对奥斯曼帝国内政的干预,这样他们就可以推翻委员会自己掌握政权。
战争影响
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使得革命同盟对团结与进步委员的支持大打折扣。此时,犹太教米勒特对团结与进步委员会实施宪政,复兴奥斯曼帝国的做法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因为他们的利益与奥斯曼国家密切相连。犹太人很早就认识到外国势力是无法给予他们实质性的帮助,只有奥斯曼帝国才可以保护他们,改善他们的处境,甚至可以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在犹太人看来,奥斯曼帝国的领土一旦落入保加利亚或希腊人手中,那么他们的前途也堪忧,他们甚至会再次陷入饱受基督徒歧视与迫害的状况。伊斯坦布尔也出现过犹太复国主义,但是并没有太多人支持,更多的犹太人还是倾向奥斯曼国家的复兴。团结与进步委员会对待犹太教教米勒特也与其它两个基督教米勒特不同。他们对于犹太人持有更多的信任;1912年,委员会提出发展民族经济的口号时,除了土耳其人,犹太人也被接纳为他们发展民族经济的重要合作者。
总之,巴尔干战争之前,各米勒特与团结与进步委员会之间虽偶有摩擦,但总体维持着一种合作关系。但巴尔干战争之后双方之间的关系急转直下,尤其是委员会与两个基督教米勒特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巴尔干战争之后,米勒特制度已经基本瓦解,原来米勒特治下的宗教社团已经逐渐向少数民族转变。当然,米勒特制度的瓦解早就已经开始,奥斯曼帝国对米勒特改革重组的失败以及克里米亚战争的结束,都对米勒特的瓦解起到了促进作用。
巴尔干战争结束之后,这一地区成立了众多独立的国家,奥斯曼帝国的统治更加岌岌可危。之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奥斯曼帝国加入同盟国一方作战,但是同盟国最后战败,奥斯曼帝国也就成了战胜国瓜分的对象。在土耳其国家面临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穆斯塔法·凯末尔最终挽救了国家。凯末尔上台之后,实施了一系列现代化改革,包括宗教、文字、服饰等方面,而他也最终废除了米勒特制度,实现了帝国境内各族人民平等的政策,米勒特制度在土耳其共和国的土壤中终于走向了它的末路。奥斯曼帝国是伊斯兰世界的最后一个帝国,它存在时间长达半个多世纪,领土横跨欧亚非三大洲,在世界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奥斯曼帝国地处东西方的交界处,所以帝国境内的政治组织、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充满了多样性,因此帝国形成了许多兼有东西方特色的制度。其中管理非穆斯林少数群体的“米勒特”制可谓是独具特色的一项制度。由于地理因素,奥斯曼帝国内部拥有众多的宗教与种族,帝国想要将众多的非穆斯林群体以及穆斯林民众同时纳入自己的统治制度之内,并且确保国家秩序的稳定,一定要对这些群体实行有效的管理办法,而“米勒特”制度的实行满足了帝国这方面的需要。米勒特制度作为管理奥斯曼帝国境内非穆斯林少数宗教信仰者的一项政策,它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而且米勒特制度在确立后,经历一个演变、改革到最后衰亡的状态
总结
事实上,奥斯曼帝国的米勒特制度主要是管理帝国境内非穆斯林少数宗教与少数民族的政策,它主要通过给予少数宗教与民族团体有限的自治权利要求他们为帝国服务的制度,它的经历了形成、发展以及衰亡的阶段。主要有东正教、亚美尼亚以及犹太教三个米勒特。他们在帝国初期中央集权强大的时候,为维护帝国的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到了后期米勒特却为外国势力所利用,展开了分裂奥斯曼帝国、谋求独立的活动,最终成为了奥斯曼帝国的掘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