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非因工死亡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非因工死亡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外,因疾病、意外等原因导致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具体承担哪些责任?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和待遇标准。
非因工死亡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非因工死亡的情况下,通常来讲单位是不用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不过,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单位有可能得支付丧葬补助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之类的费用。
那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一般都由各个地方自己去规定。
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发放,主要是给那些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还符合规定条件的亲属。
要是单位依法给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那这些费用当中的一部分,就有可能是由社保基金来支付的。
可要是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使得职工家属没法获得应得的补偿,那单位就可能得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单位也有义务去协助处理相关的后事,并且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的规章制度,妥善地处理好与职工非因工死亡相关的那些事宜。
就好比说要帮忙安排好丧葬的事宜,给家属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之类的,让大家在这个艰难的时刻能感受到一些温暖和保障。
非因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非因工死亡者的抚恤金及丧葬费用标准 关于员工因公殉职的情况,其赔偿金额相对较高,涵盖了诸如死亡赔偿金、抚慰金以及丧葬费用等诸多方面的费用。
然而,在非因公殉职的情形下,则仅能得到社会保险基金所提供的丧葬费用保障。
这笔费用的额度,是以本地区企业全体职工年度人均工资的两倍作为基本参考标准来制定,而且仅仅是针对那些仍需要旁人照顾日常生活的直系亲属,才会有资格领取至6个月到12个月不等的死亡抚慰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非因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非因公死亡的抚恤标准有哪些 在非因公伤亡事故中,相关补偿的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是丧葬费用,这部分费用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 其次是一次性的救助金,此项金额由直系亲属人数决定,如果仅有一名亲属,则该款项的总额将为死者生前工资的六个月,若是两名亲属,则相应地扩大至九个月,而当涉及到三位或更多亲属时,则将会获得死者生前工资的十二个月的补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在探讨非因工死亡单位承担什么责任时,我们要知道这不仅涉及到丧葬补助费等基本费用的承担情况。而且可能还与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相关,不同地区和单位类型在这方面的规定或许存在差异。除了这些直接的经济责任,单位还可能有协助家属处理相关事宜的责任,比如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