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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中,你应该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在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中,你应该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864520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说走就走”的旅行方式。然而,在享受旅游带来的乐趣的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权益保护措施同样重要。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为您详细介绍游客的权利与义务、导游的职责、景区的法定义务等内容,帮助您在旅行中既能收获快乐,又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游客的权利与义务

  1.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2.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3.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4.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5.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案例分析

游客与导游发生冲突

导游李某接受某旅行社委派,为某景区一日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该旅游团队在游览过程中,导游李某多次与一游客发生争执,情况反映到旅行社。经协调,旅行社同意更换导游并要求李某在接替的导游到位后才能中止导游服务。但李某未经旅行社及团员同意,擅自乘车脱离团队。因其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李某所在地文旅局依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李某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暂扣导游证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旅行团强制消费

张某与家中老人报团去某南方城市旅游,因某旅行社报价远低于同行且有正规营业场所,张某与家人遂决定购买该旅行服务。旅行过程开始非常顺利,直到导游将他们一行带到一处马场游览,在张某明确表示骑马项目不在服务项目中,且家中老小不适合骑马的情况下,导游仍表示:不行,你们才交多少费用?什么都不参加我们成本都收不回。张某认为属于强制消费,导游表示:要么参加活动,要么补交200元/人,不参加就别想走!在后续的旅途中,因游客购物未达预期,旅行社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导致包括张某一家人在内的旅客滞留外省,不能如期返回。后张某向该地文旅局举报,该地文旅局查明事实后依法对旅行社进行了行政处罚。

景区的法定义务

  1.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2. 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3. 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4. 景区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游客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和应急措施。

游客受伤,景区有无责任?

金某和同事一同前往某景区游玩,在该景区的景点“彩虹桥”玩耍时,金某不慎从桥上摔下导致腿部骨折。因与景区协商赔偿未果,金某将景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景区该游乐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金某受伤的主要因素。认定景区承担60%的责任,金某承担40%的责任。

大塘法庭联系方式

028—88633180

地址

蒲江县大塘镇文庙街62号

旅行路上,快乐和权益同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让旅程更加美好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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