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用举证责任倒置
什么情况下用举证责任倒置
一、什么情况下用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在特殊侵权纠纷方面。
像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以及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还有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案件中,此时应由加害人来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比如,某工厂因排放污水造成周边农田污染,在这种侵权诉讼中,工厂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其排放污水与农田受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以及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等。
其二,在医疗纠纷诉讼里。
由于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诉讼,应当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例如,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后出现不良反应,在相关侵权诉讼中,医院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医疗行为是合理的、没有过错,且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总之,举证责任倒置的目的在于平衡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能力,让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如环境污染案件中的受害者、医疗纠纷中的患者等,其合法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从而确保司法的公正公平。
二、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具体适用范围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特定案件中,将原本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所应负担的举证责任,改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其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建筑物侵权: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哪些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以下是一些常见适用该规则的案件: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纠纷,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