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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快跑事故频发引争议,后期责任划分怎么判?自动驾驶真靠谱吗?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萝卜快跑事故频发引争议,后期责任划分怎么判?自动驾驶真靠谱吗?

引用
腾讯
1.
https://new.qq.com/rain/a/20240725A078I700

2024年7月7日,百度旗下的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在武汉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无人驾驶出租车与一名行人发生了轻微碰撞。这起事故引发了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性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此次事故的责任划分,并探讨自动驾驶汽车侵权法律适用的困境及建议。

事件回顾

2024年7月7日,百度旗下的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在武汉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无人驾驶出租车与一名行人发生了轻微碰撞。事故发生时,车辆正在绿灯亮起时启动,而行人则在红灯状态下穿越马路。目前,该行人经过初步检查,未发现明显外伤,但为了安全起见,仍在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观察和治疗。百度方面对此事迅速做出了回应,表示将全力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并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百度也强调了自动驾驶技术在提高道路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方面的潜力和价值。这起事故引发了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性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法律分析

责任划分

首先要讨论此次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划分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涉事车辆的行驶数据尚未公开,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也尚未正式公布,现有的信息主要来源于网络新闻和百度官方的回应。根据现有信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责任主体的确定。本起交通事故涉及的是行人和无人驾驶网约车。根据百度官方的介绍,萝卜快跑使用的是L4级别的自动驾驶技术。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和自动驾驶技术的分级,如果事故中使用的是L4级别的自动驾驶系统,那么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可能是赔偿责任的主体。

第二,责任认定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车辆和行人都应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事故发生时行人闯红灯而无人驾驶车辆正常启动,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因此,从法规的角度来看,行人可能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可知,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除非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追偿的可能性。虽然《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目前还未审议通过,但根据现行的立法趋势,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有权利依法追偿。然而,如果车辆所有人向自动驾驶系统的开发者、汽车制造商或设备提供者追偿,而后者在没有合同违约或过错,且自动驾驶技术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想要成功追偿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法规研究和完善做支撑。

第四,技术与法规的协调。在自动驾驶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法律法规的完善显得尤为重要。自动驾驶技术的算法、识别模型以及对车辆启动和制动的处理,需要在物理层面上达到正常的处理速度。这就要求相关法规不仅要明确责任主体,还要考虑到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确保责任认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法律适用的困境

自动驾驶汽车的兴起无疑对传统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法规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技术复杂性与责任认定。自动驾驶汽车集成了传感器、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其决策过程复杂,往往难以预测和解释。这种技术复杂性使得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变得复杂。同时,许多车企采用的"端到端"技术,使得自动驾驶系统的内部决策逻辑成为一个"黑箱",进一步增加了责任认定的难度。

第二,侵权主体的多样性。自动驾驶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涉及多个主体,包括汽车制造商、软件供应商、车主、驾驶员等。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比例变得困难。此外,自动驾驶模式下驾驶员的角色从直接控制者转变为监督者,这也使得传统的驾驶员责任认定方式不再适用。

第三,举证与责任认定的难题。由于自动驾驶系统的"黑箱"特性和现有法律法规的局限性,受害者在举证方面面临巨大困难,他们很难证明自动驾驶系统是否存在缺陷或错误,也无法确定具体的责任主体和赔偿金额。同时,现有的司法鉴定机构和技术人员在面对自动驾驶系统的责任认定时也面临挑战。

第四,衍生纠纷的复杂性。在传统汽车领域,交通事故等侵权纠纷通常伴随着保险赔付与追偿等相关纠纷。然而,在自动驾驶汽车领域,由于主体责任和责任比例划分的复杂性,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不完善,衍生纠纷的处理变得更加困难。

建议

针对上述困境,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提高技术透明度。车企应提高自动驾驶系统的透明度,让外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评估其决策过程,为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第二,完善法规建设。立法机构应加快制定和完善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比例,为责任认定提供法律依据。

第三,提高司法鉴定能力。司法鉴定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对自动驾驶技术的理解和鉴定能力,以应对新的挑战。

第四,完善保险制度。保险行业应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特点,完善相关的保险产品和赔付机制,为事故受害者提供保障。

结语

近年来,国家政策层面持续推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发展,百度作为该领域的领军企业,其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已在全国范围内共11个城市开展载人测试运营服务,实现了对超一线城市的全面覆盖。更进一步,萝卜快跑已在北京、武汉、重庆、深圳、上海等城市启动了全无人自动驾驶出行服务与测试,标志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迈向了新的阶段。截至2024年4月19日,百度萝卜快跑在开放道路上提供的服务累计订单量已超过600万单,这一数字不仅体现了其在自动驾驶出行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也反映了公众对这项新兴技术的高度认可和接受。

然而,自动驾驶汽车在技术应用和市场推广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国内关于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的立法工作仍处于探索和完善之中。这表明,尽管自动驾驶技术前景广阔,但要实现其大规模商业化和普及,还需要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完善。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法规的逐步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自动驾驶汽车将为人们的出行带来更多便利,同时也将推动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发展。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各方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安全、高效、绿色的交通体系贡献力量。

相关规定

1.《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4年1月1日施行):首设自动驾驶条款,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或通行的要求及违法责任。规定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汽车违法,对驾驶人处罚;完全自动驾驶汽车违法,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处理。

2.《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2022年8月1日施行):定义智能网联汽车为可由自动驾驶系统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分为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L3、L4、L5)。规定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事故,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汽车无驾驶人时发生事故,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3.《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2023年2月1日施行):规定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事故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认定。明确所属企业需先行赔偿,并可依法向自动驾驶系统开发者、汽车制造者、设备提供者追偿。

4.《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2023年11月21日施行):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城市道路、公路等从事客运、货运活动适用本指南。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L3、L4、L5)。

5.《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2024年4月30日发布):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依法追偿。(详情见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官网《关于征求<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6.《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2024年6月30日发布):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下发生事故,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依法追偿。明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来源:循环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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